《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定: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普及质量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明确: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强调: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提出: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指出: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也指出: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提高消费品标准信息的透明度;强化消费维权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讲话(摘录)
质检系统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和2016年消费品安全监管回顾总结(摘录)

部分消费品消费常识

床上用品

床上用品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用品。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床上用品越来越追求自然美观,突出个性化,要求实用性和欣赏性兼备。由于床上用品在使用中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因此,其产品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人们的睡眠质量,甚至会影响人体的健康和安全。  阅读全文>>

絮用纤维制品

絮用纤维制品涉及家纺产品、服装、工业和农业保温等多个行业领域,既是广大消费者家中必备的日用品,也是广泛适用于学校、医院、宾馆、敬老院等社会服务领域的产品,还是建筑、运输业等非生活领域有特定用途的产品。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百姓的“衣”、“住”、“行”,关系到群众的健康。  阅读全文>>

羊绒制品

羊绒制品是指产品中山羊绒含量占30%以上的纺织制品。羊绒制品中消费者选择购买较多的是羊绒服饰,其主要特点如下:1.珍贵如金:羊毛根部而肉皮之上的绒毛叫做羊绒,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纺织原料,含量少,品质高,价格昂贵,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软黄金”的美称。2.质地柔软,光泽柔和:羊绒服饰具有细腻、柔软滑润的优良特性,  阅读全文>>

针织泳装

一、产品简介针织泳装是指采用针织面料制成的适合于游泳时穿着的服装,也广泛应用于沙滩休闲、赛艇等水上运动。针织泳装可分为连体式泳装、分体式泳装和泳裤三种类型。其中连体式泳装主要有直筒式和吊带式等,分体式泳装主要有裙摆式、高腰式及比基尼式等。与普通服装相比,泳装更多的是在公共场合贴身穿着,其安全性和私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除了所采用的面料要符合国家纺织品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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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便民知识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乘用方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部分部件,如扶手带、梯级、踏板、围裙板、护壁板等,是和乘客直接接触的。当乘客乘用时,乘客的身体相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部分部件也是运动的。另外,为了保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正常运行,有些运动部件之间存在着必要的间隙。乘客的身体一旦进入到这些间隙中,会造成身体的伤害。  阅读全文>>

婴儿配方奶粉都配了什么

核苷酸:核苷酸(Nucleotides)是母乳的天然成分,核苷酸参与所有细胞的生命过程,是人体遗传物质DNA和RNA的结构单位,存在于每个细胞中。普通人群可以合成,但对于生长发育迅速的婴儿来说,细胞移植分化快,核苷酸需要量剧增,所以在婴儿配方奶粉中添加母乳量的核苷酸将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  阅读全文>>

如何辨别纯牛奶与含乳饮料

纯牛奶也叫鲜牛奶、纯鲜牛奶,从产品的配料表上,可以看到这种产品的配料只有一种,即鲜牛奶。鉴别纯牛奶的好坏,主要看两个指标:总干物质(也叫全乳固体)和蛋白质。它们的含量越高,牛奶的营养价值就越高。另外深受消费者欢迎的酸奶是用纯牛奶发酵制成的,因此酸奶也属纯牛奶。  阅读全文>>

使用加湿器的注意事项

冬季室内空气干燥,很多人选择用加湿器来增加室内湿度,但有的家庭用加湿器24小时开个不停,有孩子曾因室内空气湿度过高而患上轻度哮喘。另外,加湿器在使用时,若得不到定期清理,加湿器中的霉菌等微生物随着气雾进入空气,再进入人的呼吸道中,容易患“加湿性肺炎”。冬季,人体感觉比较舒适的湿度是40%~60%,一旦空气湿度低于20%,室内可吸入颗粒物增多,容易使人患上感冒。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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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解析

保质期的科学解读

1.专家解读(1)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食品的风味、口感、安全性等各方面都有保证,可以放心食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保质期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  阅读全文>>

肉制品肉毒杆菌污染的科学解读

1.专家解读(1)罐装和家庭自制的发酵肉制品属于易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肉毒杆菌是一种厌氧菌,即在缺氧环境下才能繁殖、生成芽胞、产生毒素,芽胞具有一定耐热性,肉毒毒素具有耐酸性,因此,低酸性罐头食品(含铁罐、玻璃罐)及家庭自制的密封腌渍食物是易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  阅读全文>>

植物油做饭可致癌的科学解读

1.专家解读(1)植物油与动物油来源不同,其组成成分亦不相同。食用油的主要营养成分是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不同来源的食用油,其脂肪酸的种类和含量差别较大。猪油、牛油和羊油等家畜肉来源的动物油脂则富含饱和脂肪酸。多数植物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其中橄榄油、菜籽油、花生油等含有较多的单不饱和脂肪酸,玉米油、黄豆油、葵花油等含较多的多不饱和脂肪酸  阅读全文>>

产志贺毒素大肠杆的科学解读

1.专家解读(1)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是全球最重要的新发高致病性食源性病原菌。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简称STEC)是一类携带了前噬菌体编码一种或两种志贺毒素基因的新发高致病性食源性病原菌,包括大肠杆菌O26,以及O157、O45、O103、O104、O111、O121、O145等150多种其它血清型的大肠杆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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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以来,全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类及高新技术类产品的质量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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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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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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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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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