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陕西延安:三个“结合”开展“3·15”宣传活动

时间:2020-03-13 18:53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3·15”到来之际,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在抓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三个“结合”,积极做好2020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凝聚社会力量,将“3·15”宣传活动与抗击疫情相结合

该局印发《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战胜疫情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并且在宣传中注重结合疫情防控印发的《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粮油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强对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粮油蔬菜等重点商品价格及质量的宣传监管。

发挥监管职责,将3·15宣传活动与“三保”行动相结合

该局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倡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三保”行动,并签订“三保”承诺书,目前全市已经签订323份承诺书。

为了创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了“三保”倡议书以及“凝聚你我力量”的宣传海报,十三个县区也分别在各自的媒体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

出动执法力量,持续对延安各类市场、超市、餐饮单位、药店等进行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72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371户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1件,结案22件,罚款金额1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使“三保”行动落到实处。

突出示范引领,将3·15宣传活动与放心消费创建相结合

该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疫情市场监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设立63个党员监督岗,制定“七个到位”工作细则,兼顾市场放心消费宣传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守法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动员全市所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率先签订了“三保”承诺书,自觉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严格把关,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按照“五个放心”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线上宣传作用,多种形式对“3·15”活动及放心消费内容进行宣传,录制了《护航消费暖民心》短视频,在电视台、抖音软件上播放,利用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快板形式,对市局的监管职责、放心消费环境的创建、消费投诉举报机制等进行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是利用一封信、倡议书,积极动员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把社会责任放在最前面,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并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加快恢复产能。倡导企业在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消毒、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的同时,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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