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winone.cn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在佛山南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路狮山科技工业园北园区,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大型专业电梯制造企业,产品涵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是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的A 级资质,中国一线民族品牌电梯生产的佼佼者。

菱王公司总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技工业园北园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总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10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而位于佛山三水的全新现代化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更达到300亩,总建筑面积2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同时菱王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全球化销售网络体系,在全国各省、市设有销售服务网点,产品远销东南亚、中东、欧洲、南美洲和非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菱王公司始终坚持高起点、高品质的发展战略,产品以稳定、可靠、高性价比在业内声名远扬,并在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著名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的实施应用,经过多年的拼搏奋进与积累,菱王以跨越式的发展步伐,成长为电梯行业内最具发展潜力的企业之一。

菱王公司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已相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省级计量体系的认证。菱王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积极与清华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技术交流,现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佛山市节能及高速电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多项认定,还被授予“佛山市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佛山市纳税大户”、佛山市南海区“雄鹰计划”重点扶持企业等多项荣誉,并承担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环保节能及能源再生电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广东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创新滚动计划项目等重要科研课题。

菱王公司积极倡导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经常性的素质与技能培训、建立电梯商学院等措施,鼓励员工继续学习,不断提升,并秉承诚信经营、协同进步的理念致力于与客户发展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支高效的优秀管理团队,引进和借鉴国外科学严谨的管理体制,凝聚了公司各部门的浑厚实力。

我们的研发:众多经验丰富的高素质设计研发人才,结合发达的科技手段和电子化信息系统,利用和学习德国的尖端技术,研发出能完全满足用户各种不同需求的电梯产品;

我们的制造:众多兢兢业业的技师技工,配备精密数控激光切割机、水下等离子切割机、多工位数控冲压机、400吨数控折弯机、自动焊机以及全自动喷涂流水线等一流的机器设备,同时引进国际先进的国外工艺工装程序,让我们具有精密完善的电梯及电梯配件制造能力;

我们的服务:众多技术高超的服务工程师及安装技师,通过统一培训学习取得国家相应的上岗证书,结合高科技技术辅助设备及深厚的技术功底、积极负责的工作姿态,使我们能提供安全、及时的安装及售后服务;

我们的质量:众多认真负责的质量工程师及检验人员,配备精密的检验设备,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先进的检测调试手段,加上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我们能提供安全可靠的高品质产品;辐射全国的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400-700-7722为您提供全方位服务。菱王电梯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您提供安全舒适的绿色垂直运输设备。

菱王电梯,一个以打造民族品牌为己任的电梯行业新锐,正通过自身的持续创新、不断提升,从国内知名的民族品牌向世界品牌高歌猛进。

主要产品:菱王WINONE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观光电梯、医用电梯、消防电梯、家用电梯、汽车电梯、杂物电梯/餐梯)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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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