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江西广通电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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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通电缆有限公司(原九江市庐浔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一家生产设备齐全、检测手段完善、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制造的企业。公司现拥有标准的生产厂房,先进的生产流水线,可满足生产35KV及以下各种型号规格的聚氯乙烯绝缘或交联聚乙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钢芯铝绞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和交联、阻燃、耐火、低烟无卤特种电缆等十多个系列,千余种规格的“浔阳楼”牌产品,其中年产塑料绝缘电线6万公里、铜芯铝绞线1万吨、控制电缆8千公里、低压电缆1.6万公里、中压电缆1万公里,架空电缆1.2万公里,成为九江地区电线电缆行业的龙头企业。

“浔阳楼”牌电线电缆经省、市质检部门及国家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多次抽检,质量均达国家标准,产品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C认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石化、冶金、交通、通讯、城网、电网改造、建筑、机械等领域,被江西省工信委列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推荐产品”,江西省工商局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认定授予“江西名牌产品”,并荣获九江市人民政府首届“市长质量奖”。

近年来,随着“浔阳楼”牌电线电缆销售量的增加,公司在九江国家出口加工区原有的3万平方米土地内,新建了9000平方米的厂房,添置了6套先进的高压电缆生产设备,年产值可达10亿元。

广通电缆公司坚持奉行“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信誉求发展”的企业宗旨,以优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良好的信誉,深得广大用户的信赖与好评。

江西广通电缆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一家生产设备齐全、检测手段完善、技术力量雄厚、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和制造的企业。公司现拥有标准的生产厂房,先进的生产流水线,可满足生产35KV及以下各种型号规格的聚氯乙烯绝缘或交联聚乙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钢芯铝绞线、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和交联、阻燃、耐火、低烟无卤特种电缆等十多个系列,千余种规格的浔阳楼牌产品,成为九江地区电线电缆行业的龙头企业。

我公司坚持奉行“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信誉求发展”的企业宗旨,以优质的产品、周到的服务、良好的信誉,深得广大用户的信赖与好评。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承“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以“诚信为本”广交天下朋友,以一流的人才素质,一流的技术力量,一流的产品质量,一流的优质服务,为您提供更加满意的产品,不断满足您的更高要求。

主要产品:浔阳楼牌电线电缆

服务电话:0792-8799912

江西广通电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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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