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shanfu.com.cn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84年,历经三十余年,公司已发展成为以粮食收储、面粉及挂面加工销售、小麦胚芽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公司现辖富平、咸阳、渭南、安徽蒙城、杨凌、大荔六个面业公司,以及陕富粮食机械公司、陕西华泰新农业公司、陕富食品科技公司等分子公司。公司拥有12条国内最先进的等级面粉生产线和4条先进的低温全封闭挂面生产线,制粉设备全部采用国际一流的瑞士布勒MDDK磨粉机,拥有成套的先进检化验设备,日加工处理小麦6000吨,年生产挂面15000吨,年加工小麦胚芽粉1000吨。

陕富面业先后获得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先进单位、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金客户、全国粮食行业节粮减损示范企业等荣誉,2014年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2015年被行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十佳粮油(食品)品牌”企业;2016年被行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十佳粮油集团”,在2016年陕西省百强企业排名中位列第80位;2017年被行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十佳粮油标杆企业”。

陕富面业生产的“陕富”牌面粉、挂面、小麦胚芽粉先后荣获:全国放心面、全国放心挂面、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及省市名牌产品等殊荣。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结合市场需求及变化,为让每一位消费者吃上营养健康的优质面粉,始终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放到第一位,相继研发并推出了哈萨克斯坦强筋雪花粉、陕富1号高筋麦芯粉、麦胚面粉、苦荞营养专用面粉(糖尿病专用粉)、高级雪花粉、家庭专用粉、太后粉、旗花面、刀削面、小麦胚芽粉、小麦胚芽饼干、小麦胚芽糊、麦胚桃酥等产品。“陕富”牌系列产品销售以陕西为中心,辐射甘肃、青海、宁夏等西北地区,远销上海、湖北、湖南、贵州等二十多个省市,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赢得了消费者口碑,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84年,以面粉加工、粮食收储、挂面加工、小麦胚芽粉研发生产为主。陕富面业拥有六个面业公司,12条国内先进的等级面粉生产线和4条先进的低温全封闭挂面生产线,1条小麦胚芽粉加工生产线,制粉设备全部采用国际一流的瑞士布勒MDDK磨粉机,拥有成套的先进检验设备,日加工处理小麦6000吨,年加工面粉120万吨,年生产挂面15000吨,年加工小麦胚芽粉1000吨。

为让每一位消费者吃上营养健康的优质面粉,陕富面业始终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放到第一位,相继研发并推出了哈萨克斯坦强筋雪花粉、陕富1号高筋麦芯粉、麦胚面粉、苦荞营养专用面粉(糖尿病专用粉)、高级雪花粉、家庭专用粉、太后粉、全麦粉、大秦福面、旗花面、刀削面、蘸水面、秦味臊子挂面、小麦胚芽粉、小麦胚芽饼干、小麦胚芽糊、麦胚桃酥等新产品。

陕富面业公司制定了“立足陕西,走向全国”的发展战略,继续坚持“诚实经营,质量取胜,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理念,不断开拓市场,开发新品,规模经营,创新发展,永葆名牌,走向全国。

主要产品:陕富牌面粉、挂面、小麦胚芽粉、小麦胚芽饼干、食用油

服务电话:4000291188 0913-8625516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陕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