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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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位于美丽的苏州市,生产基地坐落于国家家电产业王国——中山市南头镇,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厨卫企业,占地面积为2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拥有行业顶尖的产品研发实验室、精工制造中心以及厨房文化体验馆。企业年产能高达数十万台,致力打造高端厨卫行业的航空母舰。

从生产出第一台吸油烟机到今天,全国已有超过数千万户家庭正享受着金牌厨卫带来的轻松烹饪生活。多年来,金牌厨卫凭借卓越领先的科技和完美可靠的品质,帮助中国家庭和他们的厨房建立起了更紧密的纽带关系,其研发、生产、销售的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集成灶、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净水器七大系列产品,好品质之形象已深入中国千家万户。

金牌厨卫坚持“生产的灵魂是不辜负每一个购买者的使用体验”,以品质打天下、以品质得人心。坚持每一台产品都由公司生产,也由公司负责售后的理念,拥有大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严苛的生产管理人员,以质量为公司的核心、以服务为公司的使命。

企业坚信:无论时代怎样变化、科技如何发展,民以食为天,高品质的金牌产品,永远是每个家庭厨房必不可少的美食动力。金牌将与所有合作伙伴一起,用更积极的行动、更智能的科技,提升人们的生活乐趣,让更多的家庭因美食而更温暖你的胃,留住爱的心。

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秉承“以客户为本,用完善的服务让产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专注于客户需求的理解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产品投资计划和开发计划,驱动公司战略的实施。

金牌厨卫为了建立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发模式,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构建了能够及时了解客户需求的技术交流与沟通网络。金牌厨卫拥有一支高素质营销团队和规范的市场推广管理体系,能及时将新产品和新技术信息传递至客户,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和保存客户所使用金牌厨卫产品的资料,形成了“零时限、主动式”的服务体系,为客户主动跟踪服务,解除使用金牌厨卫产品的后顾之忧。

服务理念:努力,让您满意!服务之于产品,如裁缝之于锦缎!金牌相信,用心周到的服务与产品技术的不断创新同等重要。产品的领先,必配合服务的领先,才是真正的金牌的领先!

主要产品:金牌厨卫系列产品(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集成灶、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净水器等)

服务电话:4000811368

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
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
金牌热电(苏州)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