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http://www.mtjk.com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是贵州省白酒骨干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核心子公司,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9)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是在原贵州茅台酒厂实行“一厂多制”改革后主要由原酒厂发起的以集体经济为主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茅台集团公司“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一品为主,多品开发”战略的核心企业。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的白酒香型有酱香、柔和酱香、浓香、柔雅浓香、兼香等,经营的品牌有茅台醇、天朝上品、贵州印象、道禾、富贵万年、祝尊富贵、百年盛世、贵州原浆、全家福等。

茅台技开公司连续多年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1994年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10年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及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品牌中国金谱奖、华谱奖、技术创新奖、品牌中国示范基地、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等殊荣。公司产品先后获得贵州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优产品、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品等称号,荣获中国白酒典型风格奖、世界之星(World Star)包装设计奖、中国国际葡萄酒烈酒评酒会金奖等奖项,是中国白酒科学技术大会指定的荣誉产品,被授予全国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

融汇茅台工艺,传承国酒文化,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做大做强白酒主业的基础上,先后整合了印刷、包装、金融等一体化产业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目前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10家,“经营多元化、产业一体化、发展集团化”格局已初具规模,对公司未来夯实和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是贵州省白酒骨干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核心子公司,是茅台集团公司“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一品为主,多品开发”战略的核心企业。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的白酒香型有酱香、柔和酱香、浓香、柔雅浓香、兼香等,经营的品牌有茅台醇、天朝上品、道禾、富贵万年、祝尊富贵、百年盛世、贵州原浆、全家福等。

茅台技开公司以“为顾客创造健康产品”为己任,弘扬“修德弘道,笃信共赢”的企业精神,坚持“融汇茅台工艺,传承国酒文化”的经营理念,践行“以人为本,忠于茅台”的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忠于品质”,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兼容并蓄,合文齐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用人机制、激励机制、晋升机制和纳贤机制,巩固“无情管理,有情领导”管理风格。立志成为千亿茅台集团的中流砥柱,竭诚为中国白酒事业奉献令消费者更加喜爱的产品和品牌!

主要产品:茅台醇、贵州印象、天朝上品

服务电话:4008349998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