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宝沃汽车集团

http://www.borgward.com.cn

德国宝沃(BORGWARD)汽车集团是由创始人卡尔•宝沃(Carl Borgward)于1919年在德国不莱梅创建,其以革命性的技术,全面的产品谱系,超过当时德国60%的出口份额成为德国第三大汽车生产制造商。

突破和创新精神是宝沃始终坚守的信条,在经历了充分的探索和准备后,德国宝沃(BORGWARD)汽车集团将秉持“匠心、智能、突破、近享”的品牌价值,致力成为“突破豪华界限的德国智能汽车品牌”,实现“至臻致普智能驱动未来生活”的品牌愿景,以开创性的变革构筑宝沃汽车未来。

德国宝沃(BORGWARD)汽车集团以德国斯图加特为中心,携德国顶级设计师、工程师团队,整合全球资源,以德国扎实精湛的制造工艺,打造稳定而出众的卓越品质;以新能源和智能化,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共赢;以前瞻的思维洞察新时代消费者的需求,打破传统豪华界限,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触手可及的豪华体验;以B-G-W全球战略为指引,全面推动全球化布局,为全球汽车用户带来超越期待的完美驾乘体验,缔造智能化用车生活生态圈。

德国宝沃(BORGWARD)汽车集团以每年发布2款新车的速度,逐步壮大产品阵营。目前,宝沃汽车在售车型包括“德国宽体智联”SUV BX7、“德国智联豪华”SUV BX7 TS和“德国劲锐轻奢”SUV BX5。此外,2017年法兰克福车展上,宝沃全新Isabella概念车也完成全球首秀,体现了宝沃汽车未来在设计基因和驱动技术方面的重点发力。未来,宝沃BX6以及新能源产品BXi7等车型也将登陆中国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德系中高端汽车产品。

宝沃汽车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秉承“主动、智能、专属”的服务理念,2018年着力实施售后服务双升级战略:“从服务保障升级为服务体验,从客户满意升级为客户感动”,开展系列保客关怀活动,让客户感受到来自于宝沃无微不至的关爱。

主动:宝沃汽车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客户用车生涯内,为客户提供全周期关爱提醒和主动保养预约;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移动服务站、上门服务、1S快修服务店、2S卫星店等服务形态的有机结合,为客户提供主动、便捷的维修服务。

智能:将车联网、APP等智联技术运用到客户服务中,通过TSP智能检测,实现车辆维修预先提醒;开展透明服务工程,实现价格透明、时间透明、过程透明,通过覆盖全服务过程的透明车间系统,让用户感受到透明、可视的服务体验。

专属: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全面升级,服务流程标准升级到2.0版本;关注客户感知,实施“MOT”管理;推行维修代步服务,节省客户维修等待时间;开展星光服务,实施24小时值守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提供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紧急援助,在酒店住宿、机票、出租车等方面提供高规格服务,对车辆、人身提供全方位的无忧服务关爱。

主要产品:宝沃BX7

服务电话:400688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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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