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福建省晋江豪山建材有限公司

http://www.haoshan.com

福建省晋江豪山建材有限公司为豪山集团的总公司,创建于1988年,注册资金1亿元,现有员工1200余名,长期致力于建筑墙、地陶瓷砖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贸易工作,旗下拥有:福建漳州豪山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当阳豪山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华北建材陶瓷批发市场、福建晋江世华陶瓷商城、天津华翔商贸有限公司及天津华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

集团公司目前拥有9条陶瓷砖自动化生产线,产品主要有:轻质陶瓷板、陶瓷薄板、大理石抛釉砖、彩码砖、劈开砖、仿古地板砖、手工文化艺术砖等系列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各大城市,远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

豪山建材视质量为生命,产品质量与性能指标均高于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是用户可以放心选择的绿色建材产品。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中国陶瓷行业3A级信用企业、中国建材200强、中国建陶50强、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中国城乡建设重点推广产品、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知名字号、福建省科技型企业、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等殊荣并成为央视上榜品牌,享有“中国外墙砖家”之美誉。

同时,豪山建材先后多次参与中国建材、中国建工行业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为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福建省晋江豪山建材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长期致力于墙、地陶瓷砖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公司现有9条自动化窑炉生产线,年产量达2500余万平方,主要产品有:轻质陶瓷板、陶瓷薄板、大理石抛釉砖、彩码砖、仿古地板砖、手工文化艺术砖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重点工程,销售遍布全国各大城市,远销世界70多个国家。

豪山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一个脚印开辟了一条又一条的销售渠道,迈向一段又一段的新里程,实现一次又一次的飞跃。30年来,凭着一股拼劲和发展的眼光,使得豪山企业从一家小作坊及原始的生产机器,稳步发展到具有现代化自动生产线的企业。公司所走过的路,靠的是品质和服务的宗旨;靠的是豪山人“爱拼才会赢”的豪情壮志;靠的是产品不断创新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豪山经过顽强的拼搏,不畏艰难,以壮志凌云之豪气,用发展的眼光放眼世界,用新观念树造了产品的个性化品质;以博大的胸怀成就事业的大发展,始终坚持以质量和服务的优化再优化,厚积行业之优点,发挥自己的特色优势,打造了豪山外墙“砖家”的强势品牌,赢得了多项荣誉。

主要产品:豪山牌节能超轻质陶瓷砖、建筑墙、地陶瓷

服务电话:40069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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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