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信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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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贵州省内目前在IT领域具有顶尖实力和影响力的软件研发与销售服务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信息技术运维服务商、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集成服务商、楼宇自控系统集成服务商、专业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建设服务商、电子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商、消防设施和装饰装修及建筑幕外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服务商等为一体的综合型IT企业。为政府、金融、烟草、电力、医疗、司法、军工、部队、交通、环保、教育、中石化、水利、农业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及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业内资质最齐全和完备的多元化IT科技高新企业之一,拥有多项专业资质和等级证书。

业绩是检验一个公司的试金石,信通达在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防工程、数据中心机房工程、软件开发等领域有较强的优势。10余年来,公司凭借自身综合的实力,先后完成了几百个大、中型工程的建设。其中,智能化工程、机房工程是公司最为成熟并运用于实践之中的系统之一,公司承诺所完成的每个工程为优质工程,并配备完善的售后服务。

信通达一直坚持“以优质工程创信誉,以良好信誉交朋友”为宗旨,在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从而使公司步入“项目-信誉-项目”的良好循环过程,在数字信息化领域实现顾客梦想,将信通达打造成为信息化服务专家。由于公司的高技术、高专业特点、良好业绩和高可信度,公司与海康威视、松下、索尼、霍尼韦尔、希捷、英飞拓、三星、惠普、安普、德特威勒、科士达、帝城、IBM、响石、耐克森、图腾、迅美、浩云、H3C、华为等国内外众多产品经销商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可靠的合作伙伴。

信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维护客户的利益,就是维护自己的信誉”为宗旨。无论何时何地,都从最小处着手,一切从客户的利益出发,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作为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公司设有专职部门,配有售后服务车和通讯工具,提供24小时的可靠服务。每一个工程我们都会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体系,一个成功的售后服务计划必须是建立在一个成熟的企业之上,而信通达已经具备这样的条件。

快速服务响应承诺:我公司配备售后服务车队,可及时处理客户故障问题。对任何设备故障问题1个工作日内服务响应承诺。

与客户商定售后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允许双方商定售后服务政策并执行。

专职技术支持:我公司客户服务为您配备专业支持人员,专用于与您合作,提供设备升级、系统改造等一篮子解决方案。

长期免费培训: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期培训服务计划。

经营范围:智能化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安防监控、综合布线、楼宇对讲、软件开发

服务电话:0851-8586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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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