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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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中国投资建设先锋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是2017年世界500强第24位、世界品牌价值500强第44位、世界领先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旗下的核心子企业。中建一局房屋建筑、投资、基础设施、海外四个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等多项壹级资质,经营疆域覆盖欧洲、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通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造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的高品质产品和全生命周期的超价值服务。

中建一局成立于1953年,是建筑“国家队”,被国家建工部和全国建筑工会授予“工业建筑的先锋,南征北战的铁军”。

中建一局是荣获“中国质量奖”的建筑企业,以专业、服务、品格“三重境界”代言“中国品质”。中建一局以PDCAS循环管理方法打造独特的质量管理模式,开创“5.5精品工程生产线”,即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控制→阶段考核→持续改进5个步骤和人力资源、劳务、物资、科技、安全5个平台。

中建一局较早荣获了全国质量管理奖和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并获评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建筑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中建一局是鲁班品质的示范者,共获得鲁班奖53项,实现了住宅、公建、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4大类全领域覆盖。并荣获6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4项中国钢结构金奖。

中建一局坚持“创新发展、科学发展、超越发展”的发展理念,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国内率先倡导并开展绿色建造,主持编制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在国内率先建成了实景体验式建筑安全教育基地,形成了建筑工业化的全产业链优势,在中国建设投资领域实现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中建一局始终将“向世界展示中国质量最新发展水平、树立中国工程良好形象”作为责任与使命,奉行“品质保障 价值创造”的核心价值观,将诚信作为企业和个人的立业之基,从“品格、能力和执行力”3个维度全方位推进诚信建设,铁腕打造诚信体系,形成“文化引领、底线管理、评估考核、责任追究、持续改进”的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中建一局将持续打造5.5精品工程生产线,坚持PDCAS循环管理方法,按照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控制、阶段考核、持续改进5个步骤,以人力资源、劳务、物资、科技、安全5个平台作为支撑和保障,追求全球领先的工程质量,以经典品质和责任担当兑现诚信,做实现中国梦的行动先锋。

中建一局将以荣获中国质量奖为动力,持续提升技术实现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引领建筑生产方式变革和绿色施工发展,注重节能、环保、安全等建造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超越自我,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满意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造福社会,成为中国品质的代言人。

经营范围:公用建筑、工业建筑、国防工程和民用住宅

企业网址:www.cscec1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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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