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https://www.volvocars.com

“沃尔沃”(Volvo)一词出自拉丁语,意为“滚滚向前”。

具有91年历史传承的沃尔沃汽车集团(简称“沃尔沃汽车”)是世界著名豪华汽车制造商,总部设在瑞典哥德堡,目前在全世界拥有超过38000名员工,并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300多个销售和服务网点。

沃尔沃汽车总部、产品研发、营销和行政管理等部门主要位于瑞典哥德堡。沃尔沃汽车亚太区总部位于上海。沃尔沃汽车在哥德堡(瑞典)、根特(比利时)和成都、大庆(中国)设有汽车主机制造厂,在舍德夫(瑞典)和张家口(中国)设有发动机制造厂,在乌洛夫斯特伦(瑞典)设有车身制造厂。中国、美国、瑞典、英国和德国分别是沃尔沃汽车的前五大市场。

“以人为尊”是沃尔沃汽车的企业和品牌战略,它是整个公司业务、产品和企业文化的根基。在此基础上,沃尔沃汽车品牌形成了“安全、品质、环保”的核心价值观,并在自动驾驶、智能互联、电气化以及模块化生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领先地位。

2010年,中国优秀跨国汽车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成功并购了沃尔沃汽车公司并全力推动沃尔沃汽车的全球复兴。过去七年间,沃尔沃汽车在新的所有权框架下实现了连续盈利。2017财年,沃尔沃汽车集团全年营业利润为140.61亿瑞典克朗,相比去年同期上涨27.7%,全年营业额达2109.12亿瑞典克朗。2017年,沃尔沃汽车集团全球销量达到571,577辆,同比稳健增长7.0%,创历史新高。创记录的销量增长和营运利润,为沃尔沃汽车集团全球复兴下一阶段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市场,2017年4月伊始,大庆工厂生产的沃尔沃S90豪华轿车先后出口美国、欧洲,11月初,大庆工厂第20000辆出口S90下线,沃尔沃汽车率先成为从中国向发达国家出口汽车产品的豪华品牌。11月28日,沃尔沃汽车在上海交付了中国2017年第100,000辆车,正式宣告2017年沃尔沃汽车在华销量创纪录的突破10万辆大关。12月20日,沃尔沃全新XC60于中国成都上市。沃尔沃汽车2017年全年在中国销量再创新高,同比增长25.8%,达到114410辆。

今后,沃尔沃汽车中国区将统领沃尔沃汽车在亚太地区的业务增长,并与欧洲和美国两大增长支柱一起,助推沃尔沃汽车“全球复兴第二阶段”持续快速发展,进入销量强劲增长期。

沃尔沃汽车对汽车优质性能的承诺,体现在我们的品牌战略“以人为尊”和核心价值观“安全、品质和环保”中。在众多豪华品牌中选购沃尔沃汽车,相信您一定期待拥有集科技创新、人文关怀、可持续发展于一体的豪华汽车产品,欣赏人、车和自然和谐共处,个人幸福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保障的幸福生活方式,这些将是您拥有沃尔沃汽车后的独特品牌和产品体验。

专业的沃尔沃汽车服务是沃尔沃汽车对您永久的承诺:使您的沃尔沃汽车产品保持其他轿车无法企及的长期稳定性能。专业、纯正的沃尔沃汽车服务包括:工厂首次交运时,训练有素的技师对每一环节的工作均进行专业的检查和评估;交付您使用前,沃尔沃汽车经销商对您的沃尔沃汽车产品提供专业的PDI交车手续;使用沃尔沃汽车特有的故障诊断设备、沃尔沃汽车的专用工具、纯正的沃尔沃汽车部件以及定期保修服务等。有关详情请咨询您的沃尔沃经销商或拨打4006781200服务电话。

主要产品:沃尔沃汽车

服务电话:4006781200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沃尔沃汽车集团中国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