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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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至今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工业铝挤压产品研发制造企业,主要从事多元化的优质工业铝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了以工业铝挤压、深加工以及铝压延三大核心业务并举的发展格局。

辽宁忠旺集团在铝加工行业率先打通集产品研发与生产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形成了为工业轻量化发展提供系统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同时,公司注重产融结合战略部署,立足产业特征,构建与金融市场的桥梁,为产业发展提供科学、高效的资本配置与服务。辽宁忠旺集团于2001年跻身中国大型企业集团五百强行列,2009年5月8日,控股公司——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333)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辽宁忠旺集团以科技创新驱动升级,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等机构,先后获得国家专利460余项,参与修订行业标准近40项,并连续14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辽宁忠旺集团以先进设备彰显竞争力,自美国、加拿大、德国引进国际先进的熔铸设备,拥有逾90条铝挤压生产线(包括21条75MN及以上大型铝挤压生产线)及亚洲规模领先的特种工业铝挤压产品模具设计制造中心,并配备行业顶尖的深加工及相关附属设备。辽宁忠旺集团以多元产品构建组合优势,立足坚实基础,依托长远规划,在原有深加工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多领域用铝空间,公司产品凭借领先工艺遍布全球主要市场。通过不断超越,辽宁忠旺集团已成长为广受尊敬的、可持续发展的全球领先企业。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追求卓越,引领未来!

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多元化的优质工业铝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了以工业铝挤压、深加工以及铝压延三大核心业务并举的发展格局。

辽宁忠旺集团以卓越管理为支撑,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深耕铝行业二十余年,已获得进入铁路、汽车、船舶、航空等行业在内的多项国际资质认证,如挪威船级社认证、IRIS认证、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S16949)、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欧盟的CE认证等一系列国际权威认证。

未来,忠旺将持续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谋求福祉、为股东实现回报、为社会承担责任的企业价值观为根本,努力打造成为轻量化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更具竞争力的价值回报。

“服务第一,顾客至上”在忠旺永远不只是一句口号,及时掌握并满足用户的需求,即使所有产品均在市场走俏,产品质量也永远能够保证,服务质量永远不会降,这是忠旺对客户不变的承诺。

经营范围:工业铝挤压业务、深加工业务和铝压延业务

服务电话:0419-36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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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