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

http://www.guojiaotang.com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2年,是一家药品阿胶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是国内首个胶类中药源性DNA分子鉴定基地,中华中医药学会胶类中药合理使用继续教育基地。公司位于中国“阿胶之乡”——山东省东阿县阿胶产业核心区,占地109802平方米。现有员工441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拥有国家新版药品GMP认证的现代化生产车间。

企业核心品牌东阿国胶堂阿胶(简称国胶堂),源自始创于公元1810年炼胶师张顺开设的和顺堂,后融入其弟子司朝凤开设的延年堂。历经200多年的发展,现今的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融“掌握核心传统工艺”与“拥有国家发明专利”为一体的专业的精品阿胶生产基地。

主营业务:胶剂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阿胶及阿胶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公司与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共建了国内首个“胶类中药源性DNA分子鉴定实验室”,将DNA分子鉴定技术应用到驴皮原料把控、生产过程、阿胶成品检测,标志着阿胶生产质控进入DNA分子水平阶段。消费者可在企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到相应的阿胶成品监测报告。

东阿国胶堂以真、纯、正、诚的道地好阿胶赢得消费者信任,销售网络覆盖山东、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30多个省市及港澳地区。公司荣获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中国产品创新品牌、中国(行业)十大创新品牌等荣誉称号,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膏方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驴业分会理事单位等。国胶堂药品阿胶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为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阿胶行业质量领先品牌。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2年,是一家药品阿胶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东阿国胶堂严格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上述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药品召回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公司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坚持以消费者健康、满意为己任,不断落实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东阿国胶堂阿胶秉承“集大成、做国胶”的企业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在保留传统工艺的前提下结合现代先进DNA技术,做“真、纯、正、诚”道地阿胶。

主要产品:“钰国胶堂”药品阿胶

服务电话:4000635220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东阿国胶堂阿胶药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