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皓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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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一颗匠心,坚守“做对用户有效的产品,做对社会有益的企业”的初心。产品定位:做高端智能无管道新风系统,目标市场专注聚焦于已装修入住的存量住宅的净化通风领域;产品特点:不破坏用户的装修,随时可以安装。目前公司已成为业内领先的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综合型、一站式的室内空气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特别是在家用无管道新风系统技术及产品领域,形成了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在行业中的领航者地位。

皓庭拥有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建了“新风净化机联合实验室”,在产品研发、测试、检测、实验室构建、行业标准制定等多方面实现了深度合作。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已取得核心技术成果120余项,其中已获授权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3项,多项知识产权正在申请之中。目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皓庭拥有完善的市场销售渠道,产品采用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皓庭特色的1+N模式。2017年,公司先后与京东商城、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总结了一套高效的售后服务模式“做贴心服务,用匠心创造超预期体验”。围绕着上述服务理念,逐步摸索并总结出了一整套皓庭特色的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包括热线咨询、技术支持、现场指导在内的24小时响应机制,全天候的专业高水准售后服务。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皓庭以研发领先技术、生产卓越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为发展举措,不忘初心,奋勇前行,在追求为员工创造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皓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一颗匠心,坚守“做对用户有效的产品,做对社会有益的企业”的初心。产品定位:做高端智能无管道新风系统,目标市场专注聚焦于已装修入住的存量住宅的净化通风领域;产品特点:不破坏用户的装修,随时可以安装。目前公司已成为业内领先的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综合型、一站式的室内空气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特别是在家用无管道新风系统技术及产品领域,形成了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奠定了在行业中的领航者地位。服务承诺:我们可为购买皓庭新风智能净化系统的用户提供免费安装设计服务;购机首年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更换滤芯服务。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疑问或不满意之处,包括产品质量、销售人员服务态度、安装维修服务态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问题,请您拨打400-071-0171向我公司反映,我们会迅速为您解决。

主要产品:HOOTIM皓庭无管道新风系统、壁挂新风机、电动口罩

服务电话:40007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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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