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海尔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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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是全球大型家电领先品牌,目前已从传统家电产品制造企业转型为开放的创业平台。在互联网时代,海尔致力于转型为真正的互联网企业,打造以社群经济为中心,以用户价值交互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竞争力的后电商时代共创共赢生态圈,成为物联网时代的引领者。

面对体验经济、共享经济兴起的时代大趋势,海尔以“诚信生态 共享平台”“人单合一 小微引爆”作为新时代的海尔精神与作风,在战略、组织、制造三大方面进行了颠覆性探索,打造出一个动态循环体系。在战略上,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共创共赢生态圈,实现生态圈中各攸关方的共赢增值;在组织上,变传统的封闭科层体系为网络化节点组织,开放整合全球一流资源;在制造上,探索以互联工厂取代传统物理工厂,从大规模制造转为规模化定制。海尔的商业模式主线一直是“人的价值第一”,在转型过程中,员工从雇佣者、执行者转变为创业者、动态合伙人。

截至2017年8月,在海尔共享式创业平台上聚集了2246个创业项目,平台上有4316家创业创新孵化资源,1333家风险投资机构,118家孵化器空间。海尔聚焦了五大平台的创新:白电转型平台、投资孵化平台、金融控股平台、地产产业平台和文化产业平台。

现在,海尔在全球布局了十多个主流品牌:海尔、卡萨帝、日日顺、GEA、AQUA、斐雪派克、统帅、DCS、MONOGRAM等,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市场定位,从不同领域持续满足用户的最佳体验。2017年是海尔人单合一模式在全球生根、开花、结果的元年,海尔通过“沙拉式”的多元文化融合体系持续推进人单合一模式的国际化。

海尔认为质量的高标准是用户定义的,并确定了“零缺陷、差异化、强黏度、双赢”的十一个字的质量发展战略框架。海尔质量创新实践的核心就是提供全流程用户最佳体验,用户借助云交互平台主动参与产品企划、设计、制造、营销等全价值链节点的交互、体验和评价;用户评价和个性化需求同步关联到工厂各节点,整合全球资源为用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海尔服务店是海尔集团授权的从事海尔产品服务的专业服务网点,用户只需选择附近的服务网点,即可享受到海尔产品设计、安装保养及维修的全方位星级服务。

服务承诺:全国遵循统一的服务政策及透明的服务收费标准,通过向用户提供送货、安装、维修、清洗保养、以旧换新等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通过海尔服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用户对服务全流程可视,在线选兵、在线评价,以用户满意为服务标准,为用户打造高品质贴心的管家服务,让购买的产品时时刻刻都享受高品质原厂服务,让用户更好地体验并享受到互联网+时代的海尔智慧云服务。

主要产品:海尔全家电

服务电话:4006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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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