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http://www.haier.com

海尔集团热水器公司,从1986年生产中国第一代电热水器开始,已经成为海尔集团发展最快、专业设计制造热水器产品的大型骨干企业之一。依托海尔集团全球十大研发中心,开拓了全球四大现代化生产基地,并拥有热水器互联工厂,整合霍尼韦尔、德国巴斯夫、麻省理工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全球一流研发资源,进行产品创新研发。现已成为年生产力900万台、远销全球40多个国家、拥有全球亿万用户的亚洲领先的热水器生产企业。

海尔热水器拥有海尔、卡萨帝、统帅三大品牌,产品阵容现已涵盖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燃气两用采暖炉、太阳能热水器、软水机、净水机、空气能热水器、空气能采暖等8大品类,可自行研发生产包含家用及商用领域的500多种规格的产品。秉承“安全为本”的企业理念,海尔热水器始终将安全作为自身品牌基因。2002年防电墙技术问世,2007年该技术写入国际IEC标准;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在中国每10台畅销电热水器,就有7台搭载海尔专利防电墙技术;超过9000万台海尔防电墙热水器无一例触电事故,创造行业纪录。在解决了热水器的用电安全以后,海尔热水器向着更高的安全目标前进,提出热水器的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水安全、环境安全、服务安全和智造安全的全方位安全理论,打造“全球安全用水专家”的品牌形象。从2012年至今,海尔电热水器实现全球五连冠,海尔热水器连续19年全国销量领先,同时,在热水器行业已经公布执行的7项国家标准,6项由海尔主导制定,并且不断研发黑科技。

海尔热水器作为“全球安全用水专家”,通过技术、产品、服务等全方位的不断创新,极致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安全需求。“安全为本”是海尔热水器的基本理念。多年以来,我公司秉承高科技、高品位、高差异化的企业宗旨,以国际领先的安全技术引导行业潮流,以不断创新的产品满足消费需求。

2017年海尔热水器推出“更安全”产品阵营,以“安全”为内核,通过用电、用气、用水、环境、服务、智造六大领域安全技术的迭代创新,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家庭安全用水解决方案。

海尔热水器秉承全天候星级服务,维修人员遍布全国各级城市及乡镇,4006999999全国统一客服电话24小时守候,打破传统服务模式,提供一站到位式服务,“只要用户一个电话,剩下的事情由海尔来做”。

今天的成绩仅是明天更好的起点,海尔热水器将继续精益求精的追求更为周全、完善的洗浴方案,用科技缔造品质,视安全责任无限!

主要产品:海尔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

服务电话:4006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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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