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北京日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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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上集团始创于1996年,位于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集家居建材制造、商业地产、租赁三大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占地1000余亩,下辖日上北京门业基地、日上河北门业基地、日上北京延庆综合商品批发市场。

日上河北门业生产基地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桥工业区,占地700亩,是集钢质门生产线、木质门生产线、研发试验基地、生活休闲区、综合办公区于一体的大型门业生产基地。为了打造高效、节能、环保的现代化、专业化生产线,日上集团投资数十亿,采用现代化建厂模式,引进了大量的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日上集团主要产品包括钢制防盗门、钢制防火门、铜门、铸铝门、防火卷帘门、钢木装甲门、实木复合门、德式T型门、木制防火门、散热器等近百个系列千余款产品,拥有多项专利技术。

日上集团以专业专注的态度深耕门业20余年,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使得日上成功服务了天安门、鸟巢、国家大剧院、首都新机场、北京大学、中国国家航天城、北京地铁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日上集团在向社会提供优质产品的同时,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国家公安部、建设部金属结构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防盗门、木门十大白金奖获得者、散热器十大品牌企业、质量服务双承诺企业、环保创新奖企业等。

日上集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直关注社会公益事业,2010年设立了“日上慈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应急救助等慈善项目,其中日上投资1000万捐建的“日上小学”已于2013年9月10日正式开园。日上集团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回报社会。

日上自成立伊始便秉承“诚信为本,服务创造未来的”经营理念,竭诚为用户服务。作为深耕行业20余年的行业领军品牌,日上始终坚持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为用户打造更加精致舒适的家居生活。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日上在此郑重承诺:秉承“以全优的质量取信于民、以诚挚的态度服务于民”的质量宗旨。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形成人人想质量、讲质量、保质量的质量意识。生产中严格按用户要求的产品规格生产,执行相应的国家和企业标准以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在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等各个环节严格按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进行控制,确保每个工序均处于质量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失信行为。

日上集团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用心做大做强,弘扬中国传统制造业的工匠精神,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产品:钢质门、木制门、散热器等

服务电话:4006300106

北京日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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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