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江门市敏华电器有限公司

http://www.mpn-cn.com

江门敏华电器是创新型快速增长的应急照明企业,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大型集中应急照明技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通过专业的技术为现代建造提供专业的应急照明产品及消防应急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电源、民用应急灯具等,产品销量已连续十年保持中国行业领先。同时,敏华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展开国际化营销战略。在中国,敏华已形成成熟和完善的营销及服务网络,拥有400多家授权的专卖经营机构、1000多个销售网点,销量复合增长连续5年超过30%。

2007年,敏华在广东江门市征地150余亩用于规划建设高科技、自动化的现代工业园,2009年底投入使用。同时,敏华投资5000多万人民币引进了20多台高速进口自动贴片机、插件机,实现了核心部件的自动化生产,并在部分车间实现了机器手操作,这标志着敏华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台阶,并引领着中国应急灯企业向国际化制造迈入了新的一步。

敏华所有产品均选用国内外知名厂家的原材料,关键部件采用进口元器件;在生产方面敏华不惜成本引进了进口波峰焊机、高速冲床、自动高速贴片机、自动插件机及数控冲床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在整个质量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

多年来,敏华凭借卓越的品质、高性价比的产品,得到行业及众多工程的肯定和认可。敏华产品在北京奥运会场馆、上海世博会场馆、广州亚运会场馆、各大机场、地铁、酒店、商业办公室等场所被广泛使用。创建世界级应急灯企业是敏华的目标,敏华将不断推进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通过行业顶级的制造平台,依托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应急专家”的精神,践行品牌信念和承诺,为全球应急灯具行业的发展尽心尽力。

江门敏华电器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大型集中应急照明技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通过专业的技术为现代建造提供专业的应急照明产品及消防应急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电源、民用应急灯具等,产品销量已连续十年保持中国行业领先。同时,敏华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展开国际化营销战略。

以市场为导向,贴心服务客户为中心,是敏华电器有限公司一贯的服务宗旨和目标,公司的售后服务网络遍布全国,深入贴近用户。形成了以公司为中心,全国经销商为骨架的全国各省市的庞大客户服务体系。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热忱、耐心、周到的全方位服务。遍布全国的售后服务体系,快速受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意见,耐心收集客户的满意度调查,通过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与反馈,不断完善我们的服务。

主要产品:“敏华电工”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服务电话:0750-3739999

江门市敏华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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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