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dyh.com.cn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醋饮料及其他饮料的股份制企业,拥有承德红源果业有限公司、山西老陈壹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天地壹号饮料有限公司等10家全资子公司及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厂,主要生产基地设在广东省江门市,营销管理中心设在广州市天河区维多利广场。天地壹号历经十几年的积淀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醋饮料品牌。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品牌运营,“天地壹号”醋饮料凭借独特口感,日益成为消费者喜爱的新一代佐餐饮料,在全国醋饮料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2015年8月,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证券代码:832898)。公司以健康佐餐饮料为产品定位,以服务顾客为导向,先后推出了天地壹号陈醋饮料、苹果醋饮料、囍壹号山楂醋饮料。公司配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拥有国家专利60项;参与苹果醋饮料行业标准的制定;2011年荣膺“研发创意奖”“成长品牌奖”和“广告语奖”;2014年荣获“中国饮料行业实践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称号;2015年获得“中国饮料工业二十强”及“中国饮料行业节能优秀企业”称号;2016年荣获“2016中国饮料行业节能优秀企业”奖;2017年获得“‘青山绿水杯’2017中国饮料行业节能优秀企业”“‘青山绿水杯’2017中国饮料行业节水优秀企业”。

经过二十年的品牌沉淀,天地壹号成功实现了从渠道向消费者导向的营销模式转型。目前,天地壹号立足广东,市场覆盖湖南、湖北、安徽、江西、江苏、福建、海南、广西、河南等区域,厚积薄发,成长为一个受行业尊重的全国性品牌。面向未来,天地壹号将始终围绕“追求卓越质量,创造百年品牌,持续为顾客提供优质健康的产品”为宗旨,致力于将天地壹号打造成新锐健康饮料产品的价值挖掘者和品牌运营商。

天地壹号始终秉承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将“食以安为先”作为生产指导思想,将“追求卓越质量,创造百年品牌,持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作为经营方针。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了系统严密的质量控制措施,并依照国际标准制定了环境作业规范,切实将严格的质量环境管理落实到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愿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制造优质产品,引领健康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创新、激情、学习、奋斗”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牢记“创新是手段,质量是根本”的发展理念,通过创新性的战略手段,把天地壹号打造成综合的健康饮料提供商!

主要产品:天地壹号苹果醋饮料、陈醋饮料、山楂醋饮料

服务电话:4008301301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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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