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http://www.lzyyd.com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韵健康科技)是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依托南方医科大学(原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科研实力,致力于大健康产业,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特征的直销企业。

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韵集团)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1亿元。2010年,绿之韵集团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成为中西部地区率先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011年,绿之韵集团荣获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13年,绿之韵集团正式获得国家商务部的企业特许连锁经营许可证,成为中国率先获得“三证合一”资质,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民族直销企业。

专业专注,科学创新。绿之韵健康科技胸怀“以数字化健康管理造福全人类”的愿景目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测、健康数据分析、健康评估、健康干预、健康追踪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以直销为基础,融合移动消费平台、6S健康生活体验馆、电子商务等营销网络,构建了O2O线上服务、线下体验,集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精准化、体验化于一体的健康管理体系,引领着行业发展,逐步成为行业标杆。

绿之韵健康科技秉承“营养人类,关爱生命,和谐生活,感应全球”的企业宗旨,依托南方医科大学、南京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强大的科技力量,不断研发出营养保健食品、美容护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健康家居用品,360度全方位呵护健康、创造美丽,打造品质生活。产品通过多项国际国内权威认证:保健食品GMP认证、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中,主打产品“甘宝吟”更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认证(专利号ZL201210272537.4)。

厚德领先,水到渠成;厚德则兴,领先而昌。绿之韵健康科技以感恩之心,建立“大爱无疆”慈善基金,广泛开展“助学、助贫、助老、助残、助教”公益慈善活动。循水之道,事到功成。绿之韵健康科技致力于打造数字化健康管理第一品牌,以尖端科技成就健康,提升生活品质。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旗下依托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实力,致力于大健康产业,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特征的企业。

专业专注,科学创新。绿之韵健康科技胸怀“以数字化健康管理造福全人类”的愿景目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测、健康数据分析、健康评估、健康干预、健康追踪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以直销为基础,融合移动消费平台、6S健康生活体验馆、电子商务等营销网络,构建了O2O线上服务、线下体验,集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精准化、体验化于一体的健康管理体系,引领着行业发展,逐步成为行业标杆。

绿之韵健康科技秉承“营养人类,关爱生命,和谐生活,感应全球”的企业宗旨,致力于打造数字化健康管理第一品牌,以尖端科技成就健康,提升生活品质。

主要产品:甘宝吟、凤宝吟、龙宝吟、金藻富康胶囊、益生源乳酸钙颗粒、天门冬氨酸钙固体饮料、多维元素-强化维生素C咀嚼片、倍齿健植物牙膏、倍齿健植物口洁素、倍齿健高亮牙膏、“心脑+”(DHAω-3咀嚼片+桑葵菊咀嚼片+复方希那豆咀嚼片)

服务电话:4007751999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绿之韵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