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三菱化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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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我们率先开发出了采用中空纤维膜作为滤材的家用净水器——Cleansui可菱水,可去除自来水中的细菌,受到了广泛的好评。此后,可菱水持续以环保的聚乙烯为素材,在过滤性能和使用寿命等课题上不断进步,力图将品质好水送到您的身边。多年来,可菱水不断致力于技术革新和产品研发,从一个开发、销售净水器的厂商,逐渐成为解决水问题的专家,为人们的舒适生活提供整体用水解决方案。

轻享自然之水

自来水取源于天然水,含有丰富的天然矿物质成分,是非常适合饮用的水源。可菱水不改变水本身的性质,恰到好处地过滤自来水加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在净化的同时保留天然矿物质,且不产生废水,让您在家中即可轻松享用到纯净的自然之水。

享受好水,也是一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可菱水除了确保过滤性能之外,同样注重人性化产品的开发,结合使用人群、场景、习惯等要素,不断在使用感和细节铸造上精益求精,力求让产品真正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可菱水希望,享受自然好水能成为越来越多人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习惯。而这,也同样在为地球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菱化学可菱水

“Chemistry”一词中既有“化学”的意义,也有物与物、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缘分、关系、纽带的意思。“水”既代表了“生命”,也是维系着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元素。可菱水希望能成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在为人们守护饮水安全的同时,将“轻松、自然、舒适”的生活方式传递给更多的现代都市人,并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菱化学可菱水隶属于目前日本最大的综合型化学企业之一——三菱化学控股株式会社,1984年率先推出搭载中空纤维膜的家用净水器,30多年来不断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以“安心好水,舒适生活”为理念,通过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将贴近自然的纯净好水带入千家万户。

仅有活性炭的净水器无法去除自来水中的细菌,可菱水运用自有技术生产的聚乙烯中空纤维膜,可有效去除0.1微米以上的细菌及其他细小颗粒物,同时保留天然矿物质。不用电及无废水排放等更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多年以来,可菱水在除家用净水器以外,更是在与水相关的各个衍生领域都有活跃表现,为用户提供整体用水解决方案的同时,让生活变得更舒适,更轻松。如今,面对全球日益紧缺的水资源问题及水污染问题,可菱水也积极开展着全球化的推进,为了维护人类共同的绿色家园及有限的水资源,力求将安心好水带给全球更多的消费者。

主要产品:可菱水牌家用净水器

服务电话:021-62220858

三菱化学(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