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阿蓝尔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altfineism.com

阿蓝尔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6年9月26日,是一家以产品设计开发为主,集生产、销售、策划于一体的现代化服装公司。

企业坐落于高新企业云集的黄埔区科学城,拥有独立的工业园区,内有格调高尚的写字楼、低碳健康的素食餐厅、完备健全的工作休闲设施、优美雅致的景观花木,是阿蓝尔家人共同的家园。

公司品牌ALT是“广东省著名商标”,拥有都市白金(new basic)、都市假日(trend)、艺术家风格ARTSHION三条产品线,精准诠释出ALT品牌对现代时尚生活的主张和追求,创造了独具一格的新精致时尚风。

公司始终秉持“诚信、精进、专注、创新”的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孝悌利他、崇正向善、知行合一”的经营哲学,以“感动客户、幸福员工、造福社会”为毕生使命,立志将企业打造成为精致时尚的幸福企业。

阿蓝尔作为一位有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的企业公民,以“造福社会”为己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传统文化,弘扬慈善文化,投身公益事业,持续开展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项目、公益助学项目、敬老服务项目、爱心捐赠项目等,另成立阿蓝尔慈善基金,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学敬老、医疗救助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2016年,企业被评为广州市十大慈善影响力企业。

阿蓝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产品设计为主,集生产、销售、策划于一体的服饰品牌运营企业。公司以传递精致文化元素,成为更具生命力的时尚服饰典范为愿景,关注客户需求,坚持创造并提供具有设计感、高性价比的产品,让客户体验精致的生活方式。

健全的企业化管理体系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和精诚合作的团队,公司从管理着手,深入实施“人才、管理、质量、文化、形象、服务”六个工程,让公司全体员工朝着“成就卓越品牌,造就杰出人才”的目标共同奋进。

公司的时尚男装ALT FINE ISM品牌涵盖衬衣、牛仔服装、T恤、休闲裤、夹克、风衣、毛衣、棉服、羽绒服、户外功能服、休闲鞋、皮具、帽子、袜子、背包等服装和饰品。ALT FINE ISM品牌成立至今,不断书写中国时尚男装界新生代奇迹,在跻身时尚男装品牌标杆,引领中国时尚男装风潮道路上,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商业神话。

主要产品:ALT FINE ISM男士服装

服务电话:020-32233998

阿蓝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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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