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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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森克虏伯电梯拥有行业领先的工程技术和实力雄厚的制造基地,可以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楼宇交通解决方案。

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制造基地

蒂森克虏伯在中国拥有三个制造基地,分别为上海松江工厂、中山电梯厂和中山扶梯厂,产品包括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步道等。作为蒂森克虏伯全球生产体系的一部分,中国区工厂全套引进德国先进电梯技术和生产工艺,采用先进进口设备,进行专业的现代化生产;并拥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与控制,获得德国TÜV莱茵集团的质量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ESD S20.20认证等。

国家级实验室确保产品质量:公司质量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证,出具的印有CNAS国家认可标识和ILAC-MRA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测试报告被国际上51个经济体所承认。实验室能进行超过77项专业测试项目,为公司电梯及零部件的设计验证、部件选型、新产品认定、生产件批准、供应商零部件质量监督和持续的可靠性测试等提供专业检测服务。

行业领先的试验塔:在中国,蒂森克虏伯还拥有业内一流的试验塔,确保产品质量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山试验塔与上海松江试验塔可为公司现有电梯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专业测试,其中中山试验塔高达248米,可对TWIN双子电梯、双轿厢电梯等高端电梯进行测试,同时也可以为公司正在研发的18米/秒的高速梯提供测试环境。

创新的产品技术:蒂森克虏伯电梯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引领电梯科技新潮,如:独创的TWIN双子电梯技术使两个轿厢在同一井道中独立运行成为现实;2017年6月22日,世界首台无缆电梯系统MULTI电梯系统在蒂森克虏伯德国罗特魏尔试验塔首秀,并签约首家客户。

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蒂森克虏伯电梯参与并见证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服务网络逐渐遍布全国。目前,蒂森克虏伯电梯在中国有68家分公司、130多家办事处及400多个维保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新梯安装、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服务。

蒂森克虏伯电梯拥有行业领先的工程技术和实力雄厚的制造基地,可以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楼宇交通解决方案。

我们非常注重产品质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我们拥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德国TÜV莱茵集团的质量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ESD S20.20认证等。

我公司质量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证,实验室出具的印有CNAS国家认可标识和ILAC-MRA国际互认联合标识的测试报告被国际上51个经济体所承认。实验室能进行超过77项专业测试项目,为公司电梯及零部件的设计验证、部件选型、新产品认定、生产件批准、供应商零部件质量监督和持续的可靠性测试等提供专业检测服务。

中山试验塔与上海松江试验塔可为公司现有电梯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专业测试。其中,中山试验塔高达248米,可以对电梯设备及配件等机械设备进行测试及装配训练,同时也为公司高端电梯提供了测试环境,如TWIN双子电梯、双轿厢电梯、正在研发的18米/秒的高速梯等。

主要产品:thyssenkrupp各类电梯(包含残障人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两用电梯、杂物梯等)、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及其零部件

服务电话:4008200604 8008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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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