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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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是一家以微生物发酵生产生物绿色产品为主,涵盖微生物发酵、生物制品、淀粉、热电、化工等多元产业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是中国食品工业100强企业,中国发酵工业调味品十强企业,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产品质量信用AAA级单位,全国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单位,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犹太洁实认证、Halal清真认证、绿色食品认证、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C标志认证。集团拥有独立进出口权,产品畅销全国并远销到欧洲、非洲、亚洲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山东齐鲁生物集团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己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实力,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生物发酵制品生产基地之一。集团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工艺,部分生产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人工辅助的现代化手段,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利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多项主要技术指标连续十多年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革故鼎新,激流再扬帆。集团将辉煌视为起点,成绩视为动力,向着更加宏伟的目标迈进。未来五年,集团味精生产能力将达到30万吨,淀粉50万吨,营养型味精、鸡精等调味品10万吨,生物基新材料32万吨,槐糖脂10万吨,鼠李糖脂10万吨,葡萄糖酸钠10万吨,酶制剂5万吨,生物饲料30万吨,生物肥30万吨,产值达到100亿元,利税突破25亿元。一个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科学化、现代化、规模化、人文化、和谐发展的外向型企业集团将屹立于齐鲁大地。

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将继续坚持“创一流企业,出一流产品,送一流服务,树一流品牌”的企业宗旨,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真正实现产品绿色、安全、高质量,服务及时周到,诚实守信,在此我们郑重承诺:1.采取严把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三关”措施,即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凡购进的原材料批批都要经过严格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用;严格把好生产关,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准转工序;严格把好出厂关,不合格的成品不准出厂。2.确保市场上的企业产品袋袋都是精品,产品质量全部合格。3.产品中绝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安全。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保质、保量交货,并做好售后服务,让用户满意。5.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消费者投诉,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在48小时内及时给予解决。6.顾客就是上帝,真诚对待每一笔业务,每一位顾客。

主要产品:骏马牌、999牌、春蕊牌、家荣牌、好百味牌味精,生物表面活性剂,味香伴牌调味酱,金大鸡牌鸡精,葡萄糖酸钠,有机肥,高蛋白饲料

服务电话:0635-423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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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