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斯堪尼亚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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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堪尼亚集团是世界领先的重型卡车、大型巴士与长途客车以及工业发动机和船用发动机的制造商之一。此外,还提供并销售种类繁多的服务相关产品与融资服务。

斯堪尼亚的愿景是:通过为客户、员工、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人创造长期持久的价值,使公司成为业界的翘楚。“客户至上”、“品质第一”、“尊重彼此”、“锲而不舍”、“团队合作”、“杜绝浪费”,斯堪尼亚核心价值观将整个公司凝聚在一起,奠定了品牌文化、领导力与企业成功的基础。

斯堪尼亚的模块化系统是斯堪尼亚的生产基石,以较少的主要部件为基础,不但允许很高程度的定制,同时还能降低产品开发与生产以及零件管理的成本,使客户获得更高的整体运营经济效益。

斯堪尼亚成立于1891年,总部和研发中心位于瑞典,生产部门集中在欧洲与拉美,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员工46243名。斯堪尼亚在中国的业务可以回溯到1965年,从1996年开始直接运营相关业务。2004年,斯堪尼亚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007年,斯堪尼亚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总部位于北京,技术、培训及零配件服务等职能部门设于上海。2010年,基于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植根中国长期发展的策略,斯堪尼亚集团在中国成立了中国战略中心。

斯堪尼亚一直积极地参与中国运输物流行业现代化进程,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并与相关政府部门、客户和各个组织共同合作,提供可靠的节能产品与解决方案,旨在提升客户的效率并为建设一个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斯堪尼亚不仅制造世界一流的卡车、巴士和工业及船用发动机产品,还提供卓越的服务解决方案。无论您需要我们提供品质出众的车辆产品或经久耐用的原厂配件、定制您的维护计划、培训您的驾驶员驾驶技能,还是帮助您为购买车辆进行融资,我们都可以提供实现您的战略愿景所需的一切。

斯堪尼亚不断扩大和完善的服务网络及专业服务人员,随时提供帮助,提高车辆出勤率、保障最佳性能和燃油效率,给您的车辆投资带来更大的回报。斯堪尼亚一直致力于帮助您推动业务不断向前发展,保证最终利润。

客户依赖您,需要您帮助他们履行承诺、实现成功。而您也同样需要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一个既理解您的承诺又能始终帮助您履行承诺的伙伴。斯堪尼亚与您一路相伴。

您的需求筑就了下一代斯堪尼亚产品。为了深入了解您所面临的实际挑战,我们倾尽全力去提出正确的问题,努力成为细心的倾听者。我们所做的一切皆因您而始。

经营范围:重型卡车,工程车,巴士及客车,工业及船用发动机,瑞典原厂零配件,驾驶员培训

联系电话:021-661899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