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zhongtong.com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创立于1958年,1971年开始生产客车,于200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中通客车以国家认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国家认定实验室为依托,联合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致力于客车安全、节能以及新能源技术研究,现已获得受理专利200余项,参与制定了数十项国家标准,并荣获30多项国内外大奖,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

中通客车致力于创新和发展,融合国外先进客车生产技术,自主开发出一系列领先于国内同行业的客车产品,涵盖了从5.5米至18米的公路客车、城市公交客车、旅游客车和中小学专用校车等各种类别和档次,共12大系列273种产品,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远销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产品还被指定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2014年索契冬奥会”等一些具有国际影响活动的会务用车,赢得世人瞩目。

多年来,中通客车坚持实施质量强企战略,深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荣获了“山东省质量管理奖”“2011年聊城市市长质量奖”“2014年山东省省长质量提名奖”“第六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中国名牌”“中国品牌500强”“亚洲品牌500强”等多项荣誉。

中通客车以“诚信、专业、进取、和谐”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创新科技,领航绿色交通新时代”的企业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打造服务民生与造福社会的优秀企业,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营销,向“世界一流绿色客车产业集群”的目标前进。

作为民族客车业的典范,中通客车有着47年专业生产客车的历史,深谙造车之道。中通客车主要生产设备2000台(套),拥有荷兰BOVA公司完整的制造技术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线,具有年产3万辆节能与新能源客车的生产能力。

中通客车的服务战略追求的是客户价值及持久的竞争优势。在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过程中,让服务贯穿于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整个过程中,向顾客提供超过其期望的“顾客价值”,增强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使企业获得长期的赢利与发展。

中通客车现已拥有一个稳固而完善的产品售后服务系统。该系统由营销总公司服务中心为主干,11家驻外服务办事处为分支,近500家特约服务站为触点的三级服务管理机构组成。新型售后服务系统由营销总公司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服务系统的管理与后勤支持,在各销售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中心城市设立驻外服务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内服务管理与实施,各地特许服务站负责提供辖区内的客户服务。

主要产品:中通客车整车、底盘、座椅等零部件

服务电话:40076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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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