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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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311)成立于1980年,主要以铅酸蓄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为主,集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铅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等新能源产业为一体,是亚洲领先的汽车起动用蓄电池制造企业。2011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翻开了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骆驼股份拥有员工逾6000人,总资产达65亿元,形成了以襄阳为核心,江苏扬州、广西梧州为辅翼的强势产业布局。集团旗下共有20个分子公司,400多个产品型号全面覆盖车辆、船舶、工业及其他特殊领域,以湖北品牌“骆驼”与“华中”、广西品牌“天鹅”、江苏品牌“DF”四大品牌精准定位细分市场,主导产品产销量连续3年位居行业前列,综合实力位居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骆驼股份的核心竞争力源于不断的自主创新、清晰的发展战略及高效的执行力,这些都基于拥有一支勇于进取、锐意创新的管理及技术骨干。为了保证产品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性,集团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全球领先的自动化生产线及研发、实验检测设备。集团于2012年被国家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并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国家级实验室。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骆驼在快速稳健壮大的同时,前瞻性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致力于绿色能源制造及循环利用,开启人类低碳生活。

未来,锐意进取的骆驼人,将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蓄电池制造企业”的同时,强力打造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主动转型推进“互联网+”产业跨界融合,打造“三电+租赁”的商业模式,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高速稳定的发展,为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311)成立于1980年,主要以铅酸蓄电池研发、生产、销售为主,集动力锂离子电池、再生铅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等新能源产业为一体,是亚洲领先的汽车起动用蓄电池制造企业。

骆驼股份具备极其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已通过ISO9001、ISO/TS16949、ISO/IEC 17025、GJB9001B等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同时还通过了CCSR9001、美国UL、欧盟CE等产品认证。凭着丰富的蓄电池生产经验、完善的创新体系、良好的用户关系以及可靠的售时、售中和售后服务,公司已成为国内各主要轿车生产企业与商用车生产企业的优秀供应商,主要配套单位已达200多家。公司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均设有销售服务机构;在海外,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已拓展至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

骆驼股份致力于电池制造及循环利用,开启人类低碳生活,秉承骆驼精神,打造一流团队、创造一流品牌、实现一流效益,成就世界一流蓄电池制造商。

主要产品:骆驼、华中、DF、天鹅牌铅酸蓄电池

服务电话:0710-761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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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