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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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始建于2005年,是专业从事实木地板、实木多层地板、拼花、仿古地板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国际贸易自理报关资格的企业。

从成立以来,金海鸥公司立足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以“技术领先塑造品牌优势”为经营战略,坚持“质量优先、客户至上、品牌第一、信誉为金”的公司宗旨,在俄罗斯西伯利亚拥有37000公顷森林资源开采权,以超强实力全面引进国际先进工艺生产线。汲取中华艺术古典、精致、华贵的精髓,依靠公司强大的设计能力和技术力量,将千年传承的中国文化与地板工艺相融合,成功推出地板高端品牌——“国色天香”品牌系列。

国色天香品牌系列以实木地板、实木双层、实木多层、实木仿古地板、实木多层拼花地板、实木地暖地板等为主打产品,真正代表着行业高端地板的领先水准。公司以“一流工艺、一流管理、一流品质”为生产要求,提供完善的服务网络,并在售前、售中、售后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金海鸥公司全体员工以“团结向上、拼搏务实”的精神和精湛的工艺技术结合科学的管理,为公司带来蓬勃的发展生机,现已形成辐射全国各地,远销欧美、日、韩等国家的成熟营销网络。

金海鸥公司凭其卓越的品牌信誉和完美的产品质量及核心技术,赢得越来越多的行业用户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好评,为全国消费者带来优雅与潮流、经典与奢华的生活享受。公司曾荣获“全国30家地板质量售后服务双承诺”、“上海20家精品地板”、“中国地板创新品牌”等殊荣。气质华贵的国色天香系列地板,打破了传统木地板的冷硬呆板,以全新的颠覆世俗的艺术力量,在业界开启了高档地板艺术革命,成功引领高端地板消费新趋势。

“金海鸥”和“国色天香”一直将产品的品质看作经营的生命,而在各个环节都关注品质才是真正对消费者负责,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为了创造客户价值!我们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始终将消费者放在第一位。消费者的标准就是我们的标准,消费者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消费者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产品零缺陷,用户零担忧”是我们的服务宗旨,“安家360°服务”是我们的服务核心。

售前:配合勘察现场、出具施工方案、与甲方确认方案与进度。

售中:组织专业化的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施工方案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积极与用户配合,精心安装,力求工程更趋完美,配合用户做好工程验收。

售后:安装完毕,清理现场,向用户叮嘱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护理方法等。

我们实行24小时安心服务,定期电话或上门回访,进行质量跟踪服务;接到投诉,及时赶赴现场勘察处理,严格按照质保书执行产品质量保障,保证客户的售后服务质量。

主要产品:金海鸥、国色天香实木地板、实木多层地板、仿古地板、拼花地板

服务电话:4008208781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金海鸥(上海)地板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