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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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生产钢梁钢结构、铁路道岔、机械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大型国有企业。公司拥有大型数控加工设备、三维激光跟踪系统、等离子切割机、闪光对焊机、大型弧焊中心、高能射线检测中心等国际一流的生产、技术装备,总资产达60多亿元人民币,具备钢梁钢结构20余万吨、铁路道岔10000组、高锰钢辙叉和合金钢辙叉20000个、起重机械50余台的年生产能力。

目前,中铁宝桥集团拥有10个子公司,其中,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铁路道岔及配件、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的研发、制造、安装铺设、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等;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具备年产大型钢梁钢结构10余万吨、百吨以上起重机械10台套和机械产品逾亿元的生产能力;汕头宝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钢梁钢结构1.8万吨,是中铁宝桥在东南沿海地区的重型钢梁钢结构生产基地。

从1966年发展至今,中铁宝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励志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指导方针和“用户惟大、市场惟先”的经营理念,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铁宝桥长期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国家新产品的研发任务,产品先后获得三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三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三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两项国际桥梁界大奖和国家新产品奖等60余项。

中铁宝桥实现了连续40年盈利的良好经营业绩,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优良的产品信誉,公司正朝着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型现代工业企业集团的宏伟目标迈进。

质量安全是企业竞争取胜的根本,持续地推进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安全,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是我们的共同追求。为了我们肩负的责任,我们庄严承诺:1.我们要以繁荣经济、发展市场为己任,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积极参与中国交通运输建设事业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民。2.我们要以“质量”保证产品“安全”,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思想和方法,强化内部管理,把满足顾客及社会各界的需求和期望作为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我们对质量的承诺和追求,我们将明确质量职责、合理配置资源、坚持质量创新,打造质量品牌、持续发展企业质量诚信文化,建立和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系统,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主要产品:中铁宝桥牌钢梁钢结构、铁路道岔、城市轨道交通设备

服务电话:0917-286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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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