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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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集团以青岛海尔为主体的智能家庭平台,致力于推动从产品硬件到解决方案的转型,通过智慧家庭U+生活平台、互联工厂构建并联交互平台和生态圈,提供互联网时代美好生活解决方案,最终实现用户的全流程最佳交互、交易和交付体验。以海尔电器为主体的价值交互平台,致力于实现从制造向服务的转型,打造虚实融合的用户价值交互平台,以物联网和物流服务为核心,把传统的物流配送环节转变为在给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创造用户交互的价值,构建互联网时代用户体验引领的开放性平台。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数字媒体时代的领先品牌,是现代时尚生活方式的提供商以及新的商业模式的缔造者。海尔彩电隶属于海尔集团,是海尔集团实施全球化品牌战略的支柱产业之一。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秉承海尔品牌理念,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根本,从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决不让不合格产品带病下线。全面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融入到产品设计开发、零部件采购和检验、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出货控制各个环节。售后服务部门将社会上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反馈到厂内,由质量改进部门对问题分析,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措施并落实到后续生产中,做到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为使用户放心消费,特对产品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出厂的产品,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CRT)标准是GB/T 10239-2003,液晶彩色电视接收机标准是Q/0212 HDZ 157-2013,等离子彩色电视接收机标准是Q/0212 HDZ 158-2010。

2.海尔彩电从质保体系着手,以满足用户需求和持续改进为原则,做到质量零缺陷。全面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将管理体系切实融入到产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从来料检验、生产控制到出货检验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决不让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3.从全天候、全方位、全无忧的“三全服务”升级至“快乐三全服务”,再到海尔成套精致服务,海尔彩电在服务上始终把用户的需求当作自己的份内事情来做,卖一台产品,赢得一颗用户的心。

主要产品:Haier海尔彩电

服务电话:4006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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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