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https://www.beijing-hyundai.com.cn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8日,由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和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36亿美元,中韩双方各占50%,合资期限为30年。

北京现代拥有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北京汽车生产基地的三座整车生产工厂、三座发动机生产工厂和一座技术中心,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105万辆。2015年,北京现代先后启动建设河北沧州工厂和重庆工厂项目,两座新工厂全部投产后,北京现代年产能将突破165万辆。

北京现代工厂以“绿色、品质、智能”为生产理念,集“柔性化生产、精细化运营、人性化管理”于一身,依靠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实现生产和运输的高自动化率。北京现代技术中心于2006年7月成立,总投资达5.1亿元人民币。技术中心以加强全新车型引进、商品性改善以及中国市场本地化研发为主要工作,并逐步建立完整的质量运营流程,为北京现代品质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2011年的广州车展上,正式对外发布了自主研发的“首望”新能源纯电动汽车。2012年,“首望”电动车投产,并作为出租车在北京市平谷区示范运营。

十六年发展,北京现代已拥有全新胜达、全新途胜、第九代索纳塔、第九代索纳塔混合动力版、新名图、领动、全新悦动、新朗动、悦纳等17款车型,涵盖了A0级、A级、B级、SUV等主流细分市场。自2016年起,北京现代上市新车型,已配备CarLife、CarPlay终端设备的车联网服务功能,实现车主与互联网的无缝对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娱乐化、多样化、高端化新选择。

随着北京现代“十三五”战略的开启,未来北京现代将继续以“成为中国人民最喜爱的品牌”为目标,牢记使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从现代 到未来”的品牌战略引领下,为中国汽车的发展而不断奋进前行!

北京现代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遍布全国,通过持续开展VOC(客户心声)、CRM(客户关系)、满意度三大工程,不断改善购车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2017年4月18日,北京现代推出了全新的“享你未想·北京现代智慧服务”品牌。“享你未想·北京现代智慧服务”是北京现代针对当今汽车消费市场呈现出的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态势,充分把握消费者对汽车服务的前瞻信息引领、个性化定制、超前服务等深层次需求,并结合自身15年服务用户的成功经验推出的全新服务品牌。它由原来的只关注车辆生命周期,升级为对客户用车生态的全面服务,基于互联网科技的进步,先于消费者预见需求,通过“移动的生活航母”“全天候贴身管家”“便捷透明的汽车消费”“随身携带的在线车间”,以及“随时随地的共享服务”五大服务功能给客户带来高效、智能、共享,以及个性化定制的智慧服务体验。

主要产品:北京现代汽车(全新胜达、悦纳、第九代索纳塔、全新途胜、名图等)

服务电话:400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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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