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由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各持股50%组建,主要从事微型货车、微型客车、商用车、MPV、SUV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业务。

东风小康拥有重庆、湖北十堰两大生产基地四个拥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的整车制造工厂。四个工厂均拥有装备精良、工艺先进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生产车间及先进的整车检测线。东风小康自2005年上市以来,现已形成东风小康和东风风光两大产品品牌。公司坚持“质量是命”的理念,聚焦市场,正致力于加速从传统微车向紧凑型乘用车转型,不断提升新款车型的品质与附加值,公司将通过产品的专业化和差异化经营逐步成为整车细分市场的领先者。

2016年6月21日,东风小康首款SUV风光580在海南博鳌正式上市,在国内行业首创“7年/15万公里”的超级质保,月均销量上万。2017年11月17日,风光S560在深圳正式上市,市场好评不断。2010年至今,东风小康微车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列行业“前三甲”。截至2017年底,东风小康系列产品市场保有量已突破330万辆。

东风小康在技术创新应用上狠下功夫,整合体系内优质的供应商资源,大胆创新,产研结合,严格验证,将诸多新产品、新技术运用到新车型上。公司高度重视和引进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和宣贯实施了从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直到销售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将秉承“以用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一切为了用户”的理念,一如既往地向用户提供优质汽车、优质服务。

产品是基础,服务是保障,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秉承“关怀每一个人,关怀每一部车”的企业理念,牢固树立“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精神,追求产品化、品牌化服务,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五建立一优化”更有效地保障我们的服务:1.建立科学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以保障服务行动的有效实施。2.建立“客户信息管理数据库”,加强客户信息管理规范化,增强客户信息处理的品质和效率。3.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服务质量。4.建立资质认证体系,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执行规范,保障服务队伍培养、资格认证、动态管理的严格、有力施行,建设一流服务团队。5.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形成集中控制、逐级管理,服务层次分明的结构体系。加强服务环节监控,降低服务成本。6.优化市场环境,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维护客户对于公司产品和形象的忠诚度,促进产品销售和新产品开发。

主要产品:东风小康系列汽车

服务电话:4008875551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