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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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3)是集精铝冶炼、高精铝板带箔加工、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涵盖磁性材料、氯碱化工等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股份制企业。

东阳光科拥有全球范围内高精铝冶炼→铝板带箔加工→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的完整、整体水平较高的铝及铝合金压延加工及材料制备产业链,是国内最大的电子光箔、化成箔、亲水箔以及Φ16以上的大电容生产基地之一,是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占据行业的主导地位。

多年来,东阳光科本着“追求卓越的品质和服务、追求最好的信誉和伦理、追求最佳的发展和效益”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了“突出铝业,发展磁材,依托主导产业,运筹资本经营,开拓内外市场,创造最佳效益”的发展战略,以高性能铝板带箔加工为龙头,以化成铝箔和亲水铝箔为两翼,配套电子元器件相关产业,形成了健全完整的产业布局,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源源不断的动力。

东阳光科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团队,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节能环保新材料工程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机构,开展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突破了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为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东阳光科以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以自主创新为主,并坚持走以产学研合作道路的研发体系,创造了高品质的产品,奠定了行业的主导地位,已成为格力、美的、松下、三星、飞利浦、柯达等国内外著名厂家的重要供应商。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3)是集精铝冶炼、高精铝板带箔加工、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涵盖磁性材料、氯碱化工等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积极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严格按照ISO9001、ISO14000体系运作。同时,公司全面开通ERP信息化管理体系和OA办公系统,并建立了覆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于一体的信息化网络,大大提高了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产品的质量。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证,是开拓市场的生命线,质量管理是企业品牌的保护伞。正是对质量管理的高度重视,东阳光科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备受广大消费者认可与青睐。

东阳光科始终坚持品质为先、诚信至上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虚假广告,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主要产品:HEC高纯铝、电极箔、亲水箔、铝电解电容器

服务电话:0751-52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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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