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海南意宏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意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由设计开发商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的品牌经营企业。目前涉足的主要产品包括:普教类、办公设备、教学用品类、高教类、幼教类、特教类。其中普教类包括多媒体设备、语言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多功能会议系统、理化生小科实验室成套设备、校园监控、软件等。办公设备、教学用品类包括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校园文化等。高教类包括实训器材、汽车模型、酒店类、太阳能、电子电工等。

意宏科技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成果,凭借中国教育系统技术、信息优势,不断更新和提高产品性能,以科学的管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赢得用户的信赖,产品已普及全国各地。

2015年,意宏科技成立的厂部开始运营,生产加工范围有教学、酒店、办公、家装等配套家具,造型、屏风玄关、创意家具等方面设计制作。意宏科技得到内地各大知名厂家的支持,自进军海南教学设备供应以来,凭借良好的市场信誉、优良的产品品质、精湛的技术力量、组织严谨的销售团队,受到社会各界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竭力打造成一支依据海南独特地理环境而形成的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化的技术型队伍。

意宏科技诚心诚意与您携手,共创宏伟育人事业!

海南意宏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的品牌经营企业。凭借良好的市场信誉、优良的产品品质、精湛的技术力量、组织严谨的销售团队,受到社会各界新老客户的一致好评。

服务承诺:1.公司产品提供一年全免保修及终身维修。2.如产品出现故障,在接到客户电话的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及时予以解决。3.为保证在维修过程中有充足、及时的备件供应、更大限度满足用户要求,我们将根据用户的要求及所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备件解决方案。4.我们对直接用户进行追踪访问,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并请用户对产品及服务做出评价,以期更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保修期内的设备实行一年内至少三次的维护及保养。5.对保修期外的产品,我们将一如既往提供及时、热情的服务,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主要产品:“意宏科技”高教、普教、幼教、特教教学设备的软件、仪器等,电子产品、办公家具、校园文化及其场所涉及的相关产品

服务电话:4000898558 0898-658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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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