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

http://www.rolmex.com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是国家批准的可以从事直销的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分公司遍布全国六大区域,共计27家。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北京市怀柔雁栖工业开发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立足长远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事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信息管理等综合管理体系。

以“为人类储蓄健康”为使命,“永远追求卓越”为理念,将“上善若水,举业德先”的宗旨贯穿罗麦的生产与经营始终。罗麦的市场品牌定位、人才界定标准和企业发展战略一直根植于社会主流群体,让更多普通人有机会享受优质产品带来的高品质生活。罗麦研发中心拥有雄厚的科技力量和强大的科研实力,汇聚海内外专家学者进行科研攻关。公司生产基地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水平、优质的生产环境、一流的生产设备和符合GMP生产规范、符合国际标准操作程序以及专业系统工艺的操作员工,同时具备贯穿整个生产质量控制和严格成品测试的完善系统。

罗麦目前已开发出“罗麦”系列保健食品,“仙肤莱”系列高端美容护肤品,“黄金人生”牌高端保健食品,“诺思邦丽”系列洗涤用品,“蓝黛尔”系列个人护理用品,“健立洁”口腔护理产品,“熣燦”、“麦之澜”、“派馨”系列日用品。

罗麦始终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思考问题,不断追求卓越,不忘初心,誓把罗麦打造成直销行业的良心企业,为振兴民族企业不懈努力。

脚踏实地,品质为先 罗麦深知,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命脉,质量决定生存。为了这一远大目标,罗麦以“为人类储蓄健康”为价值导向,努力提升产品品质,不断追求卓越。

安心承诺,品质优选 “绿色、健康、环保”的理念根深蒂固于罗麦的企业发展,高科技的技术力量应用在提升产品功效与质量的同时,更在生产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让每名消费者用上绿色、健康、环保的产品是生产企业的职责。罗麦严把质量关,把质量管理作为产品品质保障的基础,产品质量管理不仅体现在生产过程中,更贯穿于整个经营活动的仓储、物流、服务、售后等环节。

振兴民族企业,坚守产品品质 产品的品质良莠取决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将主导企业发展,引领员工思想从而间接影响产品品质。罗麦深诲文化与使命的价值,始终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思考问题,不断追求卓越,不忘初心,誓把罗麦打造成直销行业的良心企业,为振兴民族企业不懈努力。

主要产品:罗麦牌系列保健品及仙肤莱美容化妆品

服务电话:4000085888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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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