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http://www.sunlongbus.com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占地20万平方米,年产能超过1万辆。公司专门致力于客车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公路客运、旅游、公交、团体等各个细分市场,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综合性客车制造企业。2017年,公司销售各类客车6000多台,销售额超过40亿元。

申龙客车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坚持自主设计制造满足客户需求。严格执行TS16949标准、获得国家3C认证,已形成了6米至13.7米,中高档产品档次的20多类200多个客车品种的完整产品链。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发出拥有柴油、天然气、纯电动、混合动力、氢燃料等动力燃料的全系列客车产品。

申龙客车先后进入泰国、新加坡、俄罗斯、美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海外建立了多家销售代理商和服务商。2008年,申龙通过俄罗斯GOST认证和北美DOT认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申龙客车”已被业内公认为“外观时尚、服务优良、性价比高”的知名客车品牌。在历届国际客车展及活动中,多次获得年度“巴士制造商大奖”“最佳新能源客车大奖”等近50项荣誉。

申龙客车始终奉行“细节决定成败,品质决定未来”的质量观念,2014年3月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2015年9月获得2015上海民营企业百强荣誉。未来,申龙客车将坚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客车产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展望未来,上海申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佳的运营方案,提高客户盈利水平;以在客车领域做大做强的专业化经营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快速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通过不断发展逐渐跻身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客车企业行列,为振兴民族汽车工业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奉行“细节决定成败,品质决定未来”的质量观念,以及“诚信为先、快捷服务、客户至上、服务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让消费者质量和服务同享,让消费者在享受精品车的同时感受真诚的服务。我公司推行生产工人自检、互检、专职QC人员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从而树立起全员“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下道工序是用户”的质量意识。从外购件入库、零部件组装到整车调试入库,每个环节都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拥有全自动汽车整车检测线,为整车产品合格出厂提供了保障。我公司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产品的同时,更注重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服务来进一步开拓市场和巩固市场,为客户创造价值;做出比同行业更好的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水平;通过客户能感知的服务铸就申龙品牌。

主要产品:申龙牌旅游客车、公路客车、城市客车、团体客车及校车

服务电话:400820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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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