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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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创始于1997年,主营钻石首饰、K金首饰、彩色宝石和翡翠首饰等,多年来始终深耕细作于珠宝镶嵌领域,集创新研发、精工智造、文化推广、深度合作于一体,建立了研、产、推、销垂直化经营体系,迅速发展成为国内贵金属镶嵌领域的领军企业。

多年来,星光达珠宝不仅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也受到了政府/协会及社会的深度肯定,获得了诸多荣誉与奖项:“深圳老字号”“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质量信得过产品”“中国名优产品”“消费者放心产品(品牌)”“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广东省全国名牌”“广东省名牌产品”“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15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制造业十大品牌”“2015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企业”“2008-2015年度珠宝玉石标准化工作特殊贡献企业”。2015年获得“JNA年度可持续发展企业大奖”,2016年获得“JNA年度创新-可持续发展企业大奖”。此外,更凭借强大的自主设计研发实力被评定为“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作为常年深耕细作于国内贵金属镶嵌领域的龙头企业,星光达珠宝依托设计、人才、管理、服务等体系优势,赢得了广大客户和业内人士的一致认同和赞誉,并与DTC国际钻石推广中心(Forever mark品牌运营中心)、亚洲彩钻协会(AFCDIA)、国际铂金协会(PGI)、世界黄金协会(K-gold)以及EFD公主方钻推广中心等众多国际知名推广机构保持着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致力于将国际时尚的产品、先进的工艺和尖端的技术引进中国。

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和创新”为核心,以“创意闪耀经典,精工传承永恒”为价值体现,弘扬并积极倡导“工匠主义”精神,将文化与情感融汇于设计与创造之中,以一丝不苟的专注态度与执着精神,创造出了一件件满载生命力的珠宝佳作。

长期以来,星光达坚持质量与品牌战略,在“诚信、敬业、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指导下,锐意进取,革旧鼎新,不断提升创意设计水平,革新生产工艺,完善科学管理和营销网络体系。

星光达将通过变革创新,不断超越,藉由种类齐全、卓越设计、精湛工艺的品质产品和真诚的服务为客户和消费者带来非凡体验,以文化塑造企业,以品质铸就未来,在稳步前进、立足于中国市场的同时,将放眼全球,不断开拓视野,以“制造”为根基,以“质造”为保障,以“致造”为追求,以“智造”为创新源泉,以“治造”树标准,不断升级珠宝梦工厂的舞台,全力打造五星级珠宝梦工厂。

主要产品:星光达牌镶嵌类首饰、K金首饰

服务电话:0755-2223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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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