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http://www.amorepacific.com.cn

自1945年创立以来,爱茉莉太平洋集团一直秉持简单而明确的使命:亚洲之美创造者。集团拥有近三十个知名品牌,覆盖化妆品、个人护理及保健品等类别,致力于满足全球顾客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及需求。集团在韩国、中国及法国设有研发中心,结合自然成分与先进的生物技术,不断研发可持续的产品,并以其革命性的方法引领全球美妆趋势。

1992年,爱茉莉太平洋进入中国,凭借多样化的品牌战略及响应消费者需求的创新产品,取得了在中国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旗下共拥有八大品牌,包括:雪花秀(Sulwhasoo)、兰芝(LANEIGE)、梦妆(Mamonde)、悦诗风吟(innisfree)、伊蒂之屋(ETUDE HOUSE)、吕(RYO)、艾诺碧(IOPE)及赫妍(HERA),销售区域覆盖全国超过360个城市。

2014年,集生产、研发、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基地“爱茉莉上海美丽妆园”正式启用,占地总面积92787平方米,年均生产能力达1.3万吨,具备全球标准运营系统及环保型设备,以便灵活、迅速地响应中国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强化绝对品质运营管理和产品安全性,为中国顾客提供值得信赖的高品质产品。公司通过了ISO22716:2007、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2007管理体系认证,为产品质量把控保驾护航。

作为富有责任感的企业公民,爱茉莉太平洋在女性、文化、自然生态三大领域不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从2016年开始,“妆典生命”公益项目全新升级,设立“爱茉莉太平洋女性专项基金”,覆盖女性两癌(即乳腺癌和宫颈癌)全程关护。继2016年贵州、黑龙江两站公益之旅后,2017年“妆典生命”两癌筛查公益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广南村正式启动;此外,还通过产品义卖、“茉莉跑”、术后化妆等形式提升女性健康意识、关怀女性两癌患友。

爱茉莉太平洋以安全产品的开发为首要目标,在原料采购的过程中,始终秉持着特有的原料采购方式——“美丽购买”,向顾客提供富于创新的可持续产品。爱茉莉太平洋在中国始终强调追求绝对品质经营,坚持以“品质”和“客户”为优先的理念,从顾客、环境、员工与合作伙伴、社区等角度兑现爱茉莉太平洋对中国长期深耕的承诺。

2014年,集生产、研发、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基地“爱茉莉上海美丽妆园”正式启用,具备全球标准运营系统及环保型设备,以便灵活、迅速地响应中国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强化绝对品质运营管理和产品安全性,为中国顾客提供值得信赖的高品质产品。公司通过了ISO22716:2007、ISO14001:2004和OHSAS18001:2007管理体系认证,为产品质量把控保驾护航。

爱茉莉太平洋中国在为顾客提供更加美丽与健康产品的同时,更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

主要产品:梦妆、悦诗风吟等化妆品

服务电话:4008205083(梦妆) 4009209238(悦诗风吟) 4008202635(伊蒂之屋)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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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