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http://www.dflzm.com.cn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是东风汽车公司和柳州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家大型一档企业,前身为创立于1954年的柳州农械厂。东风柳汽占地面积213万平方米,目前共有员工近5000人,同时拥有“东风乘龙”商用车品牌和“东风风行”乘用车品牌,营销、服务网络遍布全国,产品远销东南亚、中东和非洲各国。

东风柳汽具有完备的四大工艺及配套设施。机器人静电喷涂技术引领当今汽车喷漆工艺新潮流;完备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系统、大型CAD、CAE、CAPP软件工作站及PDM、MIS系统更是优质的产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采用SPC控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随着东风柳汽柳东乘用车新基地的建成投产,东风柳汽已形成年产8万辆商用车、40万辆乘用车生产能力。

东风柳汽具备发动机生产能力,已投建B+发动机项目主要生产EW系列2.0、1.8T排量发动机。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最终将总体形成与整车相配套的40万台生产能力。一期于2014年8月动工建设,2015年9月建成投产,当前已形成了1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未来,东风柳汽将继续担起国有企业的责任,以“企业发展,员工幸福”为经营理念,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交通运输产品和服务”为使命,以事业计划为指引,坚持商用车、乘用车并重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广西柳州汽车城新生产基地的建设,为实现“成长为国内主流的商用车及乘用车制造商”的企业愿景而努力奋斗,让广大客户和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始终注重把握市场的脉搏、重视用户的需求,不断开发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产品。东风柳汽以TS16949质量体系标准为主线,秉承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精益质量管理思想为指导,以用户为关注焦点的优质高效的质量管理模式,贯彻以“高品质+可信赖”的质量方针,建立了一整套贯穿研发、制造、采购、销售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4个24小时”服务承诺:1.东风柳汽公司销售公司CV/PV服务部及重点服务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为用户服务。2.客户的来人、来函、来电在24小时内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3.客户的质量保修及紧急调件在24小时内得到落实。4.对于客户的车辆故障求援,从接到求援信息开始24小时内东风柳汽服务人员到达服务现场(边远地区除外)。

主要产品:东风风行乘用车、乘龙商用车

服务电话:4008877668 4008877669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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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