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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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庭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秉承“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最大程度满足民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的企业使命,以“强大的品牌、创新的研发、专业的服务、高效的运营”为经营特色,开创了好家庭体育、好家庭体能训练康复和好家庭健身三大业务板块,完成了体育健康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好家庭集团业务涵盖了公共体育、商业健身、家庭健身、竞技体育、运动功能训练与康复服务等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建成了辐射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是国家全民健身工程的重点单位和中国核心供应商。2016年成为里约奥运会中国国家代表队运动功能训练与康复服务供应商是好家庭实力沉淀的体现。

好家庭集团拥有好家庭运动城和好家庭健身器材连锁两大战略性渠道品牌及GFAMILY、艾菲特、TST、奥适等产品品牌。为增强自身研发实力,好家庭集团汇集国内外运动健康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专业人才,创立好家庭运动与健康研究院,形成集产学研于一体的交流平台与人才基地。

好家庭集团拥有专利百余项,是《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等十余项国家强制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并先后获得“中国健身器材行业标识性品牌”“亚洲名优品牌”“中国品牌文化影响力500强”等荣誉;2016年还荣获“亚洲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民族品牌”等奖项,截至2016年连续10年获得“中国最有价值品牌500强”,2016年好家庭品牌价值达80.15亿元。目前,好家庭集团已成为备受市场认可的大众运动健身服务商。

好家庭强力支持国际运动表现与康复中心,致力于推动中国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并将自身打造成中国领先的运动与健康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好家庭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秉承“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最大程度满足民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的企业使命,以“强大的品牌、创新的研发、专业的服务、高效的运营”为经营特色,开创了好家庭体育、好家庭体能训练康复和好家庭健身三大业务板块,完成了体育健康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好家庭集团拥有好家庭运动城和好家庭健身器材连锁两大战略性渠道品牌及GFAMILY、艾菲特、TST、奥适等产品品牌。为增强自身研发实力,好家庭集团汇集国内外运动健康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专业人才,创立好家庭运动与健康研究院,形成集产学研于一体的交流平台与人才基地。

好家庭始终坚持“诚信、卓越、健康、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质量方针,依循“卓越绩效管理准则”,为广大顾客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高品质的服务,致力于推动中国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将自身打造成中国领先的运动与健康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主要产品:好家庭健身器材、保健器材、体育用品

服务电话:40008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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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