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

http://www.choyang.com.cn

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从成立至今,不断拓展其健康事业,不断提升产品效能和质量,与世人共同追求健康,精心打造出了适用、便利、更有疗效的多类健康用品、健康管理器和治疗器。

兆阳医疗器械在立足于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和配备尖端的技术设备,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生产体系、管理体系、教育体系。在同行业中率先设立了研究、开发温热治疗器的研究中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不仅拥有多样化的健康用品、治疗器,而且拥有领先的健康管理器。其设计更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技术达到领先且集现代电子技术、中医理疗技术、中医经络、推拿等原理于一体,在量子健康管理器的研发水平上也取得了喜人的进步。

兆阳医疗器械为保障健康食品良性推广做着努力,公司的独有性、独占性贵蛇纹石矿藏为兆阳远红外治疗器的疗效提供保障。同时,不断投资成立多样化的生产基地,如麦饭石健康用品的生产基地,韩国红参精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彰显着兆阳在引进先进技术,打造一流生产水平,提供自然的、物理的、安全的、有效的健康系列产品的企业健康文化理念之目的。生产的健康产品及治疗器已趋于多样化、系统化,不断满足了市场需求,创立了兆阳健康品牌形象。

“十三五”中国大健康产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的成立,“量子健康管理研究中心”的设立都预示着兆阳是与世人共同实现健康追求。兆阳定将走上大健康之路与国家大健康共呼吸、共命运、共责任。

健康是21世纪的主题,兆阳医疗器械将健康生活放在首位,努力营造健康的环境,生产多样化的健康产品,打造优质的医疗器械,用爱心与亲情作为服务的基础,为实现与世人共同追求健康的理念,付出全部。

为2030大健康承担一个健康企业的责任,付出一个健康企业的努力。多年追求,健康事业;健康理念,始终如一;您的健康伴侣——兆阳医疗器械!

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从成立至今,不断拓展其健康事业,不断提升产品效能和质量,精心打造出了适用、便利、更有疗效的多类健康用品、健康管理器和治疗器。

兆阳在立足于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和配备尖端的技术设备。15年来,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生产体系、管理体系、教育体系,在同行业中率先设立了温热治疗器的研究中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已拥有多样化的健康用品、健康食品、健康管理器及治疗器。

兆阳不断投资设立麦饭石健康用品生产基地,韩国红参精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彰显着兆阳健康主题是打造一流生产水平,提供自然的、物理的、安全的、有效的健康系列产品的企业健康文化理念之目的。

健康是21世纪的主题,兆阳医疗器械将健康生活放在首位,用爱心与亲情作为服务的基础,为实现与世人共同追求健康的理念,付出着全部。为2030大健康承担一个健康企业的责任,付出一个健康企业的努力。多年追求,健康事业;健康理念,始终如一;您的健康伴侣——兆阳医疗器械!

主要产品:首尔康牌远红外温热治疗器、量子健康管理器、远红外温热坐烘器、气血循环机、电热毯、净水机、空气净化器、手部按摩器

服务电话:4000704788

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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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