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http://www.sdlg.cn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始建于1972年,是国家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中国机械工业100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有装载机、挖掘机、路面机械及核心零部件。2009年荣获临沂市市长质量奖,2014年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2015年获得“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全国质量奖鼓励奖”,2016年获得“全国质量奖”,2017年获得“亚洲质量卓越奖”。公司《实施“一全二创三结合”管理创新模式的经验》荣获2017年全国“质量标杆”。

山东临工秉承“可靠承载重托”的核心理念,力求通过不断创新,提供更为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承担了多项国家863项目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取得了140余项国家专利。山东临工建立了开放高效的技术合作与技术创新体系,入选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山东临工拥有先进的生产设施和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和进出口企业资格证,2016年获得商务部“推荐出口品牌”荣誉称号。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使公司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山东临工秉承“效率至上、科技领先”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和精益生产方式(LPS),大力实施精确营销和品牌战略,综合运营效率持续提高,成为省、市利税大户。山东临工持续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不断加强国内外技术、管理、品牌运作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在产品布局、配套体系、人力资源和市场营销等领域逐步迈向国际化。

“创国际化临工,建可信赖品牌”,山东临工将始终坚持以工程机械为核心的多元化产品战略,持续改进,不断丰富产品线,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工程机械基地。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秉承“可靠承载重托”的核心理念,力求通过不断创新,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使客户持续获得价值回报。

山东临工在国内外建立起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在所有重点市场均建立起一级销售网络。现有一级经销商140余家,经销商分公司及二级经销商累计700余家,业务网络覆盖除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全中国,以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服务宗旨:客户至上,合作共赢。

服务理念:关注细节,超越期望。

服务品牌:全程全心。

服务标准:客户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

品牌价值承诺:全程服务360。山东临工以专业的服务团队和精湛的服务技能,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交机培训、维护保养、车辆维修、配件供应、旧机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全流程服务。

主要产品:SDLG装载机、挖掘机、路面机械

服务电话:4006587911 4006587922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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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