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日冲商业(北京)有限公司

http://www.oki.com

日冲商业(北京)有限公司是日本OKI集团(1881年在日本成立)在中国投资的独资子公司,于2006年7月成立,总部位于北京,是OKI集团在海外投资的最重要的营销分支机构之一,也是OKI集团在亚太地区的核心业务机构。

企业主要业务为自有品牌打印机的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其产品主要包括:针式打印机、LED页式打印机、LED多功能一体机等多种产品类型。OKI打印机进驻中国30多年,一直服务于中国的金融、交通、医疗、税务、能源等行业,得到众多用户、媒体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在打印机领域,OKI不断追求更完美、更快速、更节能、更环保的产品,运用OKI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不断开发出独特的产品,促进打印技术的创新和发展。2006年以来,OKI在中国的事业稳健扩大,扩建了深圳工厂,扩大了大连软件公司的研发队伍,在中国越来越得到世界瞩目的同时,OKI也在继续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力求让更多的中国用户享受到OKI打印机带来的快捷高效的生活。

在创造高品质产品的同时,OKI还致力于改善人类高水准的生活环境。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我们将“体贴人类,关爱自然”作为OKI在环境保护领域始终不渝的目标,让OKI在中国发展的同时,能为中国的自然环境和人类的生活环境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今后OKI还将继续开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相互协调的运营体系,继续将服务中国信息技术市场作为OKI全球发展的重要方针。

OKI打印机产品自1985年进入中国以来,凭借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与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赢得了中国用户的广泛认可和欢迎。目前,OKI已经形成了以日冲商业(北京)有限公司客户支持部为核心,以上海、广州、西安、沈阳等全国各大中城市为区域的服务网络。提供全国5×8客户服务热线:4006108498,为用户提供满意、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以及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充足备件支持的全国售后服务支持体系。OKI保证无论用户在任何地区、任何分销商处购买OKI产品,只要出具有效保修卡和发票,均可得到OKI在全国任何一家授权维修站的满意服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健全的客户服务机构、更高的客户服务标准、更严格的客户服务管理”为宗旨,让用户时刻感受周到负责、省心无忧的服务,感受备可信赖的OKI服务,让消费者切实体会到高品质产品的魅力,真正做到质量与服务同享。

主要产品:OKI打印机

服务电话:4006108498

日冲商业(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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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