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http://www.gmmc.com.cn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是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及汽车零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业务,现拥有研究开发中心、冲压、焊装、涂装、总装、整车检测中心等具有先进工艺的生产车间和技术、品质保障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强大的零部件配套协作体系和营销服务网络。

2015年12月31日正式完成对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的收购,至此同时拥有三菱汽车在中国的国产车生产销售业务与进口车产品的销售业务。2016年9月,欧蓝德上市,自发布以来,欧蓝德凭借时尚外观、强劲性能、超值价格等压倒性优势,深受全国消费者欢迎。作为高品质SUV的代表,欧蓝德“2047”的高品质、高性价比、高性能诠释了广汽三菱一贯精益求精的造车理念,更成为中高级城市SUV市场的安全典范,其产品品质和耐用性深受市场认可。2016年11月18日,广汽三菱全资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负责国产和进口三菱汽车品牌产品的销售管理、市场营销、产品规划和售后服务等事业。2017年3月29日,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项目正式开工,发动机工厂将于2018年正式投产。

卓越产品力的打造,源自“SUV世家”的冠军品质,在新产品量产初期就实现了整车质检“零缺陷、零扣分”的双突破。正是如此严苛的产品质量管理,使得广汽三菱于2014年成为全国五个获得汽车品牌消费信用“太阳花”奖的A级评级汽车品牌之一。2015年广汽三菱在J.D.Power公司发布的新车质量研究(IQS)中品质排名第六。在2016-2017年度中国汽车质量总评榜上,广汽三菱获中国汽车质量奖企业奖,欧蓝德荣获紧凑型SUV中国汽车质量奖。

广汽三菱将坚持自己的企业理念——“以专业、安全、优质的汽车产品,创新汽车生活,守护绿色地球”。志在守护绿色人居,承担与社会、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成为社会期待、消费者认可的环境友好型企业,并通过持续的创新、不断的进取以及对完美的不懈追求,积极推进节能、环保等技术创新,为顾客创造引领潮流的全新汽车生活体验。并对顾客实行如下承诺:

●全新劲炫ASX、欧蓝德车型客户可享受领先国内同级别车型的原厂5年10万公里超长期限保修政策;

●对发生集会、游行、骚乱或者民族情绪宣泄行为中遭受恶意破坏造成的自身车辆损失及乘员伤害给予全面保障的“安心无忧”保险政策。

主要产品:新劲炫ASX、欧蓝德

服务电话:4009773030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