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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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1年,是为企业提供现代办公用品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已于2009年在深圳A股成功上市。

在新形势下,齐心以领先的商业模式,制定全球现代化办公、一站式办公服务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传统办公行业凤凰涅槃中转型于更新、更广的发展领域。齐心与IBM战略合作,结合SAP推动公司管理变革与战略转型。

齐心坪山科技园自动化产业基地和现代化物流中心面积达20万平方米,在强大的工业制造优势、品牌优势和完善的营销网络、物流配送网络支持下,齐心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和世界120多个国家与地区。国内分销网络经过多年精耕细作,目前已建立从省级到市级、县级市场的渗透及服务能力,打造了中国优秀的办公用品分销平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齐心在国内建立了50多家分支机构,并配套建立了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拥有3万家品牌加盟店、5000家优质终端大企业客户,齐心在“大办公生态圈”概念下,打造出齐心集成在线商城,并与京东商城、亚马逊等成熟电商品牌合作,强势拓展电子商务。通过以上策略,已打造成全面多渠道覆盖的营销网络。

齐心集团还积极发展金融投资、并购业务、进出口业务和物业服务,推动集团的转型与升级。2014年7月,齐心牵手和君集团、融通资本、工商银行联手打造“上市公司+PE”模式,成立5亿产业基金开展投资与并购,加快实施企业全球化战略,为公司向国际化、全球化目标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以逐步实现世界级现代办公整体解决方案集成服务商梦想!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世界知名办公用品集成服务商,奉行“卓越、创新、价值”的企业理念,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研发,以专业化、规范化的设计和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更新的产品,为广大办公人士创造和提供高水准的现代轻松办公环境。齐心产品以其过硬的质量、良好的信誉得以生存与发展,是齐心品牌成为优秀质量和完美服务的象征。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今天,我们以追求卓越,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价值的企业精神,发扬齐心一贯的务实、创新的作风,坚持质量方针和品牌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完美、更加周到的服务。

服务承诺:客服热线全天候24小时为用户提供人工服务或自动留言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齐心服务网点将在接到用户的报修请求后在2个工作小时内与用户电话联系,确定修理事宜;2个工作日内修复:齐心在全国30多个城市范围内提供第二个自然日(含)修复故障服务。

主要产品:Comix齐心办公产品、办公设备、文具产品

服务电话:400700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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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