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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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流行时尚女装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生产和办公面积约6.5万平方米,员工4000余人。其中由资深创意总监和知名服装设计师组成400人左右的设计团队、超过百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3000多名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和销售人员是企业不断打造出高端时尚女装精品的源泉。

自成立伊始,公司始终致力于创造优雅、时尚、精致的高级品牌女装,旗下拥有:JORYA、JORYA weekend、GIVHSHYH、ΛNMΛNI(恩曼琳)、CAROLINE、AIVEI六个高级时尚女装自有品牌,以及流行时尚品牌—QDA。经过多年精心的市场开拓与品牌推广,公司目前除厦门总部外,已于台湾、香港、澳门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此外,分支机构遍布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一线城市,并于国内众多知名高档商场如北京东方新天地、上海港汇、成都太古里、厦门磐基名品中心等开设有近600家专卖店和旗舰店。除此之外,公司获殊荣无数,被评为“2016年度湖里区纳税先进企业”“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多年被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评为“重点工业企业”。

近年来,公司积极进取,不断扩大规模,如今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已经启动,该中心占地1.56万平方米,集公司总部、研发设计中心、生产基地于一体,由MAD建筑事务所的著名设计师马岩松先生亲自设计,秉持绿色、环保、节能、减碳的设计理念,并从服装面料的柔软性与裁剪技术中汲取灵感,诠释结构主义的建筑思想,力求打造厦门乃至全球的建筑新地标。

根植中国市场,走向世界舞台,联手一线品牌,打造高端形象。近年来,公司在引领中国女性高端时尚生活品味的同时,精心培育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如今已跻身国内女装品牌前列。2011年,更是与LVMH的私募基金L Capital Asia正式签约,走出了迈向国际市场的第一步,成为L Capital Asia自成立以来在亚洲投资的首家时尚精品服装公司。

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品牌内涵,塑造企业高端形象,为致力于推动中国高端女装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而努力,并逐步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女装品牌。

欣贺股份自成立伊始,始终致力于创造优雅、时尚、精致的高级品牌女装,旗下拥有:JORYA、JORYA weekend、GIVHSHYH、ΛNMΛNI(恩曼琳)、CAROLINE、AIVEI六个高级时尚女装自有品牌,以及流行时尚品牌—QDA。经过多年精心的市场开拓与品牌推广,公司目前除厦门总部外,已于台湾、香港、澳门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此外,分支机构遍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一线城市,并于国内众多知名高档商场如北京东方新天地、上海港汇、成都太古里、厦门磐基名品中心等开设有近600家专卖店和旗舰店。

根植中国市场,走向世界舞台,联手一线品牌,打造高端形象。近年来,公司在引领中国女性高端时尚生活品味的同时,精心培育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如今已跻身国内女装品牌前列。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品牌内涵,塑造企业高端形象,为致力于推动中国高端女装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而努力,并逐步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女装品牌。

主要产品:JORYA、JORYA weekend、GIVHSHYH、ΛNMΛNI(恩曼琳)、CAROLINE、AIVEI以及QDA品牌女装

服务电话:40009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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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