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吉林省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http://www.hongyuan.cn

吉林省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是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打造百年宏源品牌,创建中国防水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为企业愿景,发展成为了集科研、生产、销售和设计、施工于一体的防水材料专业化企业,以建滴水不漏安居建筑而利万户、惠国民。

宏源防水现有员工200人,生产基地总投资3亿元,固定资产1.8亿元。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新型防水材料,占地面积63818平方米,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其中自动防水卷材生产线6条,建筑涂料生产线3条,共计9条生产线,八个生产车间及库房,生产车间2.5万平方米,仓库、辅房2.9万平方米,办公和科研、检测综合大楼4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8000多平。

宏源防水拥有建筑防水施工一级资质。与恒大集团、万达集团、中海地产、红星地产、北京地铁、深圳地铁、哈尔滨地铁、中国铁路高速、京沪高铁、哈大高铁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联盟。公司在2015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2015-2016年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5年12月被吉林省名牌产品推进会授予“吉林省名牌产品”;公司是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计量保证确认合格”企业;2016年在中国建材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的允许下,成立了东北三省唯一一家防水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顺利通过行业标准化实验室的验收。于2017年荣获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是省内第二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宏源人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会坚持自主创新,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以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为主线,把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作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不断开发建筑防水材料新品种,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增加产品使用寿命,推动防水材料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建筑防水材料的使用份额。

宏源防水成立于1996年,现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和施工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防水系统供应商、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中国防水行业领军企业。目前,企业下辖五大生产基地,九大运营中心,在省内县(市)以上、省外地区级(市)以上城市均设有办事处以及300多家优秀代理商、1000多家特约经销商和产品售后服务机构。

20多年来,宏源坚持以诚信与品质为发展理念,与国内众多知名企业、轨道交通单位、高速铁路达成战略合作,依托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技术创新、研发优化为后盾,缔造了数以万计的精品工程。

宏源防水是目前国内品种较全、规模较大、产销能力较大的专业化防水系统供应商,目前在行业内综合实力居国内三强,在国内外市场都有着良好的市场基础。未来,宏源防水将以鲜明的文化特征、跨地域的竞争力、深远的影响力、健康的生命力、先进的企业治理水平和管理模式、行业发展前沿的科研能力为战略,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为信念,向新的跨越式发展迈进!

主要产品:宏源牌新型室内外防水材料

服务电话:4000806098

吉林省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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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