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konka.com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0年5月,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率先进行中外合资的电子企业。1991年,康佳集团改组为中外公众股份制公司。1992年,康佳A、B股股票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康佳集团主要从事彩色电视机、手机、白色家电、生活电器、LED显示屏、数字机顶盒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兼及精密模具、注塑件、印制板等配套业务,是中国领先的电子信息企业。

康佳集团始终坚持“科技兴企”的发展思路,致力于成为国际化的高科技企业,全面推行集成化产品研发管理体制,建立了研究院—开发中心—专业设计所的三级研发体系,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品研发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获得多项国内外技术创新大奖。

康佳集团着力于实施“卓越制造工程”,通过资本运营方式,在海内外构建了布局合理的生产经营格局,年总生产能力达2500万台。康佳建立了一流的质量测试系统和环保控制体系,在全国彩电行业中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双重认证,康佳彩电多次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康佳集团拥有覆盖面广、服务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在国内建立了50多个营销分公司、数百个销售经营部及3000多个维修服务网点,海外业务也已拓展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面向未来,康佳集团正以崭新的形象,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向现代化的高科技企业目标前进。

康佳“大拇指”服务

康佳集团自1980年创立至今,已建有遍布全国的44个分公司用户服务部、5个分康维修中心、186个用户服务站、3000多家特约维修网点,同时拥有一支1000多名原厂服务技术工程师组成的专业队伍,持之以恒、随时候命为您用心提供知识传递、保养维修等高品质的无忧服务。您只需一个电话,其他的请交给我们,您能做的就是竖起大拇指!

大拇指服务流程:1.证件:上门服务时出示“大拇指”服务资格证;2.公开:公开出示康佳“统一收费标准”,公开出示服务记录单,并请用户签署意见;3.到位:服务后清理现场到位,服务后通电试机演示到位,服务后向用户讲解彩电使用、保养知识,提供一站式产品通检到位;4.不准:不准抽用户的烟,不准吃用户的饭,不准收用户的礼品,不准给用户添麻烦;5.心级:精心准备、热心问好、细心服务、尽心奉献、舒心享用;6.统一: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价格,统一管理规则,统一技术支持,统一原厂配件。

主要产品:KONKA康佳彩色电视机、手机、冰箱、洗衣机、生活电器、机顶盒等

服务电话:40088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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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