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emirbiz.com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虚拟经营”为特色,以“休闲装”和“童装”为主导产品的多品牌服装服饰公司。公司拥有“森马”和“巴拉巴拉”两大知名服装品牌,分别为国内休闲装和童装细分市场的领军品牌。目前,两大品牌在全国共有8300余家门店。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在深交所A股上市,成为市值领先的服饰类上市公司。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森马将自身确立为资源的整合者、渠道的规划者、品牌的管理者和文化的引领者。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森马在业内较早采用了“虚拟经营”的商业模式,率先实现了“以销定产”的订货组织模式,率先提出了“小河有水大河满”的共赢文化,率先践行了“产业生态”的发展理念。由此推动了服装产业从“传统产业”向“时尚产业”的转型升级,从“加工制造”向“服务制造”的扩展延伸,从“线下销售”向“线上线下”的跨界融合,展现了奋发有为的创新精神。

面向未来,森马服饰将继续立足服装主业、立足品牌建设、立足国内市场,坚持以和谐共赢的发展理念为基石,大力推进供应链的全球化、渠道的立体化、品牌的多元化和平台的资本化。到2021年,借助发展格局和发展动力的转型,推进森马产业平台的转型升级,打造全球领先的时尚服务提供平台,继续创造森马“伴你一生”的品牌理想,为中国服装产业的创业创新和繁荣发展贡献更新更大的力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虚拟经营为特色、以系列成人休闲服和儿童服饰为主导产品的品牌服装企业。森马服饰以“整合创新,共赢发展”为经营思路,着力扮演好“渠道规划者、资源整合者、品牌管理者、文化引领者”四种角色,立足服装主业,立足品牌建设,立足国内市场,立足人文引领,以国际化视野整合全球优势资源,以专注的心态和执著的精神做实业,走出了一条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路子。

面向未来,森马服饰将一如既往的立足主业,做强实业,坚持以和谐共赢为发展基石,借力资本市场,大力实施多品牌发展战略,将“森马”品牌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休闲服饰领军品牌;将“巴拉巴拉”品牌打造成为中国领先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时尚大众童装品牌,通过打造品类丰富的一站式儿童服饰购物平台和儿童用品王国,成为全球儿童时尚生活方式童装品牌引领者。我们将通过不懈努力,全力将森马打造成为满足成人及儿童专业、时尚、多样化生活需求的多品牌服装服饰集团,实现“森马伴你一生”的品牌理想。

主要产品:Semir服装、鞋帽

服务电话:400887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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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